近日从市农业局了解到,今年凡我市种植水稻、棉花、玉米、小麦的农户,均可享受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具体补贴标准为: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玉米、小麦每亩补贴10元,全市将发放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6000万元。
根据《四川省2009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实施方案》规定,各县市区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所辖行政区域的水稻、玉米、棉花、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实工作,县级农业部门负责核实本县(市、区)水稻、玉米、棉花、小麦实际种植面积并终审确认。
补贴资金发放必须按照政策公开、直补到户、据实结算的原则进行。为避免出现从农民手中退补的情况发生,各地必须对农作物面积进行认真核实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告,终审确认后再兑现发放补贴资金,确保在省厅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农作物面积核实和补贴资金兑现发放工作。为保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要根据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的需要,安排必须的工作经费,用于补贴品种推介展示、面积核实、登记造册、补贴资金发放、档案建立和项目检查监督等管理支出。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挤占、挪用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五个园区按照地域隶属关系与原属地县(区)财政局进行资金申报和结算,确保辖区内农作物种植农户及时、足额领取到补贴资金。(刘庆 凌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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