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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将受罚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8-11-16  发稿编辑:

    记者近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从200911日起,所有非机动车必须凭照行驶,无牌无证上路的非机动车将受到每次50元或扣车的处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2008111日起,对全市非机动车进行登记管理,为了确保城区所有非机动车在200911日后正常出行,市交警部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广泛宣传、上门服务、单位、社区代办,星期天全天上班等,加班加点办理城区非机动车上户。

    据统计,绵阳城区现有非机动车近20万辆,自111日起非机动车牌照办理以来,由于各种原因,许多车主还未及时到指定地点办理上户手续。为此,市交警直属的四个大队将加大宣传力度分别采取在街头向市民和车主散发宣传资料、深入到人口集中的社区、单位和企业,对没有达标和目录里没有的车型实行现场录入和发牌;在社区和单位、商家实行代办上牌等措施,积极为车主办理非机动车上户。

    在此记者提醒广大非机动车车主,请你尽快带上相关手续到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樊华商业城办证点,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义交中队、长虹大道中段97号,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大队部、剑门路东段49号,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大队部、一环路北段10号,市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大队部、高新区火炬东街22号等处5个临时办理非机动车办证点办理上户手续,以免将来给你的出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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