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国家以法律化、制度化的形式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费用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实现其合法权益,完善国家司法公正机制,健全人权及社会保障机制的一项法律制度,因而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从1997年开始起步以来,到目前,已建立法律援助机构11个。共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604件,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多次受到部、省、市各级的表彰奖励。
基本情况及工作成效
我市530万人口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各类困难群众多达64万余人。其中各类残疾人30余万、城市低保户13.5万余人、农村特困户20.7万余人,还有90余万外出务工农民,每年需要法律援助帮助者多达1万余人,而全市法律援助专兼职工作人员仅39人,其中注册法律援助律师仅11名。
针对上述情况,市司法局党委借助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并以此为契机,以和谐平安稳定为目标,以为民便民惠民为目的,以老少困和农民工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取得显著的成绩。
一是法律援助工作党委政府高度重视。2008年法律援助被列入党委政府的“民生工程”,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二是实现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全市全覆盖。目前全市市县两极全部建立法律援助中心11个;建立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177个(比5年前的56个增长两倍多),其中镇乡站105个、部门组织站45个、监所站1个、院校站1个、省外农民工站23个;在市县两级惠民帮扶中心设立了法律援助窗口;今年又着手建立5个法律援助受理厅和30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
三是受理案件数质显著上升群众得到实惠。5年来全市受理各类援助案件9029件(年均受理1805件,比上个5年年均受理820件增长120%),其中刑事辩护2399件,民事代理5568件,行政诉讼26件,非诉讼案件1036件。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晚回经济损失7850余万元,免收困难群众律师代理费1446万余元。所受理的案件无推委拒绝、无举报投诉。
四是绵阳法律援助工作得到各级充分肯定。近5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年年获省先进,2007年荣获全省“第二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今年又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开展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规范运行、阳光服务。为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在法律援助窗口站点推行“一、二、三、四”阳光服务,即一个满意(群众满意),两个及时(受理及时、承办及时),三个畅通(热线畅通、投诉畅通、信息畅通),四个要求(责任要求、操作要求、纪律要求、形象要求)。
(二)加强指导、注重协调。3月和11月,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历时一个半月两次分别检查指导考核县区工作,针对问题“下猛药”促整改,使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出现平衡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还先后11次与与司法机关、政府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交流,及时解决法律援助律师办案中的各种问题,营造了法律援助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建设窗口、打造平台。按照上级要求,以维稳、惠民、和谐为目标,在惠民帮扶中心建立法律援助窗口,利用政府搭建的平台,展示法律援助的风采,让法律援助惠民、便民措施在窗口集中体现,这是《法律援助主题实践活动》的一大举措,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
阵地前移、重心下沉。让受援对象在窗口一次性办完所有事宜。
建章立制、规范行为。确保工作无推诿拖延、无不作为、无乱作为等现象发生。
简化程序、快捷服务。对于农民工讨薪、工伤索赔、赡养、扶养、抚养法律援助申请100%受理,对民事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创新方法、提升质量。建立法律援助窗口与工作联系紧密的信访接待、妇女维权、残疾人维权等窗口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重点案件联办制,成功联办案件12件;组建农民工维权应急队,法律援助流动服务队,改变援助方式,变“上门求援”为“出门送援”。北川、平武两县作为山区县和民族杂居区,山高路陡,交通不便,群众维权比较困难,特别是在夏季,公路极易中断,群众有法律援助需求到县法律援助窗口走路也要2—3天,因此,很多人放弃了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两地法律援助窗口的工作人员积极开展送援到乡镇、到羌乡、到藏区活动,仅5—8月,两地援助窗口工作人员就步行达400余公里,上门办理援助案件9件。
(四)省外建站、延伸终端。2007年5月以来,市司法局以在省外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抓手,开辟了农民工维权的新途径。我们采取各种方法,克服重重困难,在我市农民工聚集的北京、上海、广东、深圳、山西等9省市先后建起了23个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自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以来,已接受在外农民工咨询500余人次,受理案件12件,为当事人争取经济赔偿120余万元,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被农民工兄弟亲切地称为“维权之家”。
(五)履行职能、维护稳定。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介入并主动受理涉法涉访案件,切实履行维护稳定职能。2007年共接待并成功处置缠访、缠诉和接受上级指派,相关部门请求协办的重大涉法稳定事项50余件次,其中20人以上的15件次,重大突发性大案5件。
(六)关键时刻 不辱使命 冲锋在前。5月12日下午2:28分,四川省汶川县爆发里氏8.0级地震,绵阳距汶川180公里,震幅惨烈,这场前所未有的特大地震灾害将绵阳北川羌族自治县瞬间夷为平地,平武、安县、江油成为重灾区,全市法律援助遭受前所未有的重创。截止5月20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1人遇难、5人失踪、重伤17人、轻伤34人;法律援助受理厅被毁1个,6个成为危房;法律援助工作站68个被毁,138个成为危房。
当前我们面临的主要困难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法律援助专职人员相对不足。目前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每年接受法院指定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超过500件,全市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各类困难群众多达50余万人,而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在编人员仅有14人。据统计:全国3129个法律援助中心平均有工作人员和办案专业人员3.6人,平均每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1件,每人平均受理案件仅22.5件,而我市每个法律援助中心平均仅有工作人员1.4人,每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高达160件,每人平均受理案件100余件,人均受理案件高于全省、全国3倍以上。我市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少,工作量大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据统计,目前全国各法律援助机构平均财政拨款8.38万元;我市目前各法律援助机构平均财政拨款仅有3.6万元。全国法律援助律师平均办案补贴500--800元,我市目前律师平均办案补贴仅有200--400元,个别县财政只有预算而无拨款。因经费不足,直接制约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应援尽援和重大案件的及时办理。
(三)个别地方领导重视不够、监督管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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