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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划定生态红线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8-04  发稿编辑:韩春梅

 

□  农工党绵阳市委

 

绵阳地处长江上游,属于三峡库区上游区,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区,担负着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和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的重大责任。全市森林资源丰富,多年来积极实施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修复震损林地植被,着力建设“森林绵阳”,全市森林资源覆盖率达48%。目前已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6个,县级自然保护区4个,面积3244.3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6%,主要保护大熊猫、金丝猴、珙桐、距瓣尾囊草等珍稀动植物,生态环境总体良好。

第一类:生态功能保障红线

 

分类
组成要素
主要功能
空间范围
禁止开发区生态红线
自然保护区
水源涵养、科学研究、生物多样性保护
王朗、雪宝顶、小寨子沟、片口、千佛山、小河沟、翠云廊、观雾山、余家山、泗洱
森林公园
水源涵养、气候调节、环境净化
高山、七曲山、千佛山、龙池坪、龙门洞、凤凰山、观雾山
风景名胜区
生态旅游、科学研究
罗浮山—白水湖、云台、窦团山—佛爷洞、乾元山、富乐山、李白故居、千佛山
地质公园
科学研究、科普教育、游憩
四川安县生物礁国家地质公园
 
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红线
 
河道
调水、灌溉、备用水源、生活休闲、生态廊道
通口河、安昌河、芙蓉溪、梓江、凯江、涪江干流、火溪河、西河
水库
饮用水源、防洪、生态景观、气候调节、养殖
鲁班水库、战旗水库、八一水库、东方红水库、白水湖水库、上游水库、团结水库、红旗堰水库、莲花湖水库、沉抗水库、燕儿河水库、武都水库
 
湿地
水源涵养、环境净化、科学研究
三台水禽及湿地自然保护区、
游仙区水禽及湿地自然保护区、盐亭白鹭自然保护区、三江湖湿地公园
 
公园
 
生态景观、生活休闲、环境美化
富乐山公园、西山公园、洞天公园、元通公园、边堆山公园、双包山公园、涪滨公园、老龙山公园、渔夫村公园、千佛岩公园、胜利水库郊野公园、凯江带状公园
林带
防风固沙、水土保持
涪江干流绿道、凯江绿道、梓江绿道、安昌河绿道,涪江、安昌江、梓江干流、仙海湖、武都水库等重要饮用水源保护林,现有天然林及退耕还林林地,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
生态环境脆弱区红线
地震极重灾区
生态保护
平武、北川、安县三县西部的边缘地带

 


第二类:环境质量安全红线

分类
组成要素
红线要求
主管单位
适用主体
环境质量达标红线
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优良天数占比
大于80%
市环保局
企事业单位等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100%
市环保局
企事业单位等
土壤环境质量
达到国家标准
市国土局
企业、农村基层组织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红线
COD排放量
不高于6.64万吨
市环保局
企事业单位等
氨氮排放量
不高于0.79万吨
市环保局
企事业单位等
二氧化硫排放量
不高于3.87万吨
市环保局
企事业单位等
氮氧化物排放量
不高于3.79万吨
市环保局
企事业单位等
环境风险管理红线
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
应建立
市环保局
政府
环境事故处置体系
应建立
市环保局
政府
环境损害赔偿恢复机制
应建立
市环保局
政府
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机制
应建立
市环保局
政府
环境预警体系
应建立
市环保局
政府

 


第二类:自然资源管控红线

 

 

分类
组成要素
红线要求
主管单位
适用主体
环境质量达标红线
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优良天数占比
大于80%
市环保局
企事业单位等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100%
市环保局
企事业单位等
土壤环境质量
达到国家标准
市国土局
企业、农村基层组织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红线
COD排放量
不高于6.64万吨
市环保局
企事业单位等
氨氮排放量
不高于0.79万吨
市环保局
企事业单位等
二氧化硫排放量
不高于3.87万吨
市环保局
企事业单位等
氮氧化物排放量
不高于3.79万吨
市环保局
企事业单位等
环境风险管理红线
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
应建立
市环保局
政府
环境事故处置体系
应建立
市环保局
政府
环境损害赔偿恢复机制
应建立
市环保局
政府
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机制
应建立
市环保局
政府
环境预警体系
应建立
市环保局
政府

下一步,争取将划定生态红线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十三五”规划和环保专项规划;严格执行项目准入,认真执行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在产业布局上严格按照四川省主体功能区划有关要求,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二)以森林生态状况为基础,探索林业生态红线划定。2013年7月,国家林业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划定了林地和森林、湿地、荒漠植被、物种四条生态红线,结合绵阳的森林生态状况,拟划定森林、湿地、物种三大林业生态红线。

1、 森林红线。全市森林覆盖率不低于48%,林地面积不少于118万公顷,森林面积不低于1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不低于8500万立方米。

2、 湿地红线。全市湿地面积9.55万公顷,确保全市现有湿地面积不减少,各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湿地公园得到有效保护。

3、物种红线。全市动植物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8%。各类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严禁开发,确保现有濒危野生动植物得到全面保护,维护全市物种安全。

(三)以耕地保护制度为牵引,致力耕地红线划定。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0.75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6.23万公顷,并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省级验收和数据库建设工作。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杜绝擅自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为。继续巩固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规范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严守耕地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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