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来,安县司法局、安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明显成效。2003-2013年,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 470余件,接受未成年人咨询10000余人次,促使未成年人认识错误顺利回归社会376件。
一、加大宣传,增强未成年人依法维权意识。一是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六一”儿童节、“五四”青年节等重要节日组织律师、公证员、司法所人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卡、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二是每年向学校赠送各类法律读本、宣传挂图等;三是以家长学校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四是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经常性开展维权专题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从根本上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目前,共组织开展法律讲堂30余次。五是关注特殊家庭,特别是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暴力型家庭、双亲犯罪家庭等特殊家庭,了解和掌握困难家庭子女基本生活和情感需求,坚决制止和预防家暴,打击虐待遗弃行为,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二、协调配合,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联动机制。积极主动与公安、检察、法院沟通、协调,就通知辩护的时间、告知程序等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将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列为重点对象进行专项维权行动。
三、健全维权网络,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一是建立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中心,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支点,村、居(社区)法律援助为联络点的未成年人维权网络,方便未成年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二是充分利用 “12348”法律援助热线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三是对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开通 “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安县司法局 陈木兰)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