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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男子菜市扒窃一百元 获刑三个月罚金一千元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11-08  发稿编辑:景秀丽

一吸毒男子在菜市扒窃100元,在逃离过程中被民警抓获。11月7日,四川江油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勇光有期徒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经查实,李勇光吸毒成瘾,曾于2005年9月因吸食海洛因被绵阳市劳教委决定劳动教养1年,2011年6月被江油市公安局决定强制戒毒2年。2013年6月从戒毒所出来不到三个月的李勇光非但没有痛改前非,反而更加沉沦,因无钱购买毒品遂起了扒窃的念头。

9月15日10时许,被告人李勇光来到城区三合镇南二区菜市场,寻找作案目标。见到一中年妇女张某正将选好的辣椒交给卖菜人称秤,被告人李勇光紧靠过去,用一把镊子夹走张某放在左裤兜里的人民币100元。此时张某付款发现钱不见了,转身见李勇光在其身后手上还拿着一把夹着百元现钞的镊子,张某立即叫喊抓小偷,李勇光转身就跑,张某的呼叫声引来了正在周边巡逻的民警,遂将其人赃并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勇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可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兰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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