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店招被人用油漆涂污,女老板怀疑是前夫所为,儿子一气之下上门讨说法,竟打砸父亲的店铺。父亲在阻止过程中受伤,并在事后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10月31日上午,四川江油市法院在多次调解无果后作出判决:限被告李小军(化名)在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支付其父李明华(化名)各项赔偿费用3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2012年8月30日早上8时30分许,刘女士和儿子李小军像往常一样来到位于江油城区纪念碑附近的店铺,准备开门营业,却发现店招被人用黑油漆涂抹得乌七八糟了,刘女士坚持认为是前夫李明华所为。李小军经不住母亲的抱怨,一气之下决定去找父亲李明华“讨说法”。
2012年3月,因为感情问题,刘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求。因李明华犯过错在前,刘女士在家庭财产分割上占了绝对优势。为此,刘女士一直认为李明华对她和儿子心存不满,所以当看到店招被人涂污,首先就怀疑到了前夫头上。
李小军找到父亲后,一见面就“兴师问罪”,李明华则予以否认。李小军气愤不已,便随手抓起凳子开始砸父亲店内的物品。李明华见势不妙,急忙上前阻拦,结果两人发生抓扯。李小军担心事情闹大,趁机挣脱父亲离开。不久,民警赶来处置,将受伤的李明华送医治疗。
去年11月19日、今年2月6日,李明华先后两次经法医鉴定为9级伤残、10级轻伤。今年4月11日,伤愈后的李明华以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纠纷为由,将儿子李小军告上法庭,请求判令李小军赔偿他各项损失102146元。
法院审理认为,此案的起因是父母离婚导致父子关系不和造成的,被告李小军偏信母亲单方面说辞,到李明华店铺滋事,砸坏东西,并与李明华发生肢体冲突,理应对李明华受伤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此外,原告李明华作为李小军的亲生父亲,对李小军负有教育引导的义务,但在与前妻离婚后未能与李小军沟通交流,致使李小军遇事不冷静才引发此案。因此,李明华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故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兰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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