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30日上午10点左右,三台县景福镇二村园坝子砖厂工人谌某因操作不当,被绞死在搅拌机里。事故发生后,副镇长于小东立即带领派出所、司法所、镇安办工作人员及村社干部赶往现场。县安监局查看现场后,责令砖厂停产整顿,并要求老板将死者遗体取出,先预支丧葬费2万元,安葬死者后再协商赔偿问题。死者遗体火化后厂方再次支付了2万元费用。
6月3日至5日,在死者家属、砖厂老板多次协商相关赔偿事宜无果的情况下,6月7日,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调解中心、安办等多个部门组成调解小组组织双方当事人及死者家属委托的代理人进行调解。双方因赔偿数额分歧较大,仍无法达成协议。随后,景福司法所所长马亨又多次走访当事人,听取意见,6月24日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22.5万元的赔偿协议。
此次事件虽然一波三折,但是最终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力排艰难,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