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顺手牵羊”,可专门前去偷羊的杜为,却顺手“牵”钱。不料在踩点时,踩到了“地雷”,暴露了踪迹。7月24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
杜为,1982年生,四川省青川县瓦砾乡农民。后到江油市铜星乡一亲戚家暂停。2013年1月,天气大寒,羊肉很好卖。杜为就打起了村里养羊户胡山川的注意。1月27日中午,杜为窜到胡家,发现胡家的人赶场卖羊去了,留在圈里的那些羊都不够肥,就先忙偷,而是撬开胡家卧室的窗户,跳进去,翻箱倒柜,盗得现金5000元。出去后,正要到羊圈去牵羊,却发现胡家的人赶场回来了,就连忙溜走。
胡家发现卧室的窗子被撬开,现金被盗,连忙报警。警察发现窗前的地上有几个明显的鞋印,就问村里谁穿这种鞋?胡山川不假思索地说:“杜为。”原来,杜为到羊圏踩点时,不慎踩到羊粪上,所以翻窗往下跳时,在地上留下了清晰的鞋印。警察马上拘捕杜为,可杜为却说:“世上穿我这种鞋的人又不止我一个,这种鞋又不是专为我一个人定做的,凭啥子说我偷了钱?”警察进一步勘查,发现在多处箱柜上留有杜为的指纹。这下杜为哑口无言了。
7月24日上午,江油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赵莉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认为杜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第53条、第64条之规定,判处杜为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梁不凹 兰有斌 程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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