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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一五旬村民私造火药枪打猎被判缓刑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11-23  发稿编辑:景秀丽

 

近日,因私造火药枪,江油新春乡村民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唐某现年52岁,高中文化,江油市新春乡柳沟村农民。今年8月6日,唐某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被江油警方刑拘,8月16日被执行逮捕。9月20日,江油市检察院起诉指控唐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

法院查明,今年农历正月间,被告人唐某见村里常有黄鼠狼、斑鸠等禽兽出没危害庄家,便想利用跟着岳父学到的造枪手艺私造火药枪打猎。不久,他悄悄买回一截1米多长的无缝钢管,并从家中废旧自行车上卸下螺丝和弹簧作为零件,很快就造出了一支射击铁砂的火药枪。今年4月14日下午,唐某持火药枪出门去打黄鼠狼和斑鸠,不料在途经邻村公路时,被派出所执勤民警挡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但因为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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