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成绵乐客运专线施工正常进展,昨日上午,市铁建办、涪城区城郊乡政府等部门与一环路西段150号被拆迁户王文、王文父亲王顺茂座谈交流。针对他们所提出的补偿标准、房屋原地段置换等问题,相关部门现场进行了正面回应与解答。
市铁建办再次明确表示: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征地拆迁补偿必须按照拆迁政策执行,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会有任何的改变。并将对社会公开透明处理此事。
关注焦点:【补偿标准】
上午10时,王文与父亲王顺茂按约来到城郊乡政府,对他们所期望得拆迁安置政策的补偿标准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要求。
王顺茂提出:一环路西段150号房屋共7层,是一次性修建的。本次拆迁赔偿,对他们的1-5楼按标准执行,而对6楼和7楼只按800元每平米工料补偿。他要求,所建的7层房屋,都必须按照标准赔偿。
城郊乡党委委员、“大调解”中心副主任石翼答复: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绵阳城区居民自建房(城中村)拆迁安置补偿必须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城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有房屋产权证的自建房,以房屋产权证记载的面积和使用性质为依据进行补偿。
对在合法取得宅基地上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永久性自建房屋,其补偿面积以确定的测绘机构测绘的结果为准,其中,第一层至第五层可视为有证房屋给予安置补偿;第六层及以上房屋根据结构不同按不超过8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工料补偿,不再给予其他补助、补贴和奖励。
一环路西段150号房屋属于合法取得宅基地上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自建房屋,因此,6楼和7楼只能按照800元每平米予以工料补偿。
关注焦点:【补偿方式】
王顺茂提出:他们所修建的房屋位于一环路正街,每月租金100元一平米,旁边背街的房屋月租金只有30元一平米,却和他们享受一样的赔偿价格,这样的赔偿标准他们“不公平”也不“不满意”。
此外,附近的商品房5600元一平米,赔偿标准只有5000多元一平米,不够在原住址买房;营业用房赔偿标准为1.5万多元一平米,这样的赔付标准太低。王顺茂提出,按照拆迁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他对此要求置换门面。
城郊乡党委委员、“大调解”中心副主任石翼答复:成绵乐客运专线沿线涉及2000多拆迁户,都是同 一个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房屋的价值通过市场评估而定,不是那个组织单独决定的。
本次赔偿在评估标准的基础上住宅按30%上浮,经营性用房按10%上浮。同时,对于提前搬迁户,在发布通知三个月内的,给予每户三万元的奖励补贴;对通知三个月内的,给予提前时间奖励,每天按200元标准给予补贴;还有每户给予面积奖励每平米100元,综合下来搬迁补偿每平米达到了6000元左右,完全超过了原住址商品房的价格,更是高于了绵阳商品房平均价格。
此外,在拆迁工作启动之初,市上在征得绝大多数拆迁户同意的基础上,决定对沿线拆迁户全部实行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根据绵阳市房产管理局城市房屋拆迁公告(绵房拆公告2010第19号文件),经国家发改委批准,修建成绵乐客运专线。成绵乐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工程进度要求,需对绵阳城区段进行城市房屋拆迁。其中,第四条安置方式明确规定:采取货币补偿进行安置。
所有被拆迁的住户都是按照货币补偿方式,就近置换房屋的要求无法满足,不可能单独的几户人出现两种不同的拆迁标准和不同的安置方式。这不仅是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也是对以前的拆迁户负责任。
市铁建办 对社会公开透明处理此事
石翼同时表示,涪城区在执行成绵乐客专建设项目拆迁过程中,对政策的执行历来是透明的,监督体系也是完善的,不存在人为暗箱操作等问题。如果拆迁户发现政府部门人员、拆迁人员在拆迁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欢迎大家检举揭发。
座谈会中市铁建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成绵乐客运专线征地拆迁补偿必须按照拆迁政策,“一把尺子量到底”,补偿标准不能协商解决,都只能和2000多被拆迁户同一种标准,这既是对原来的拆迁户负责,也是社会公开透明的处理方式。
涉及到拆迁标准以外,并与拆迁有关联的问题,法律有明确规定,政策有依据的,在合理、合情、合法基础上才予以协商。对漫天要价,阻碍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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