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是社会发展关键期、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随着改革开发的深入推进,各种利益格局深刻变化,一些新矛盾和新情况不断涌现,日趋复杂,加之全国“两会”和党的十八大召开在即,平武法院把“息访罢诉、案结事了人和”作为信访维稳工作的目标,采取三项措施做好当前信访维稳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当地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是重视信访工作的超前预防。在立案时,落实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就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及执行申请可能遭遇的风险予以明确告知,使当事人对可能承担的诉讼风险有充分了解,从而减小其裁判做出和执行过程完成后的心理落差,进而减少由此产生的涉诉信访案件。摒弃就案办案思想,对于社会关注的重大、疑难、复杂、敏感和新类型案件,多做工作,提高当事人和社会群众对法院办案的认知感和认同感。针对部分“老、难、缠”信访户,主动上门沟通,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当事人对裁判或执行不满转化为新的涉诉信访案件。
二是重视信访问题的回复和解决。对当事人的来信、来访,不论有理、无理,都及时予以回复。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对合法诉求该解决的坚决解决到位,对无法律政策依据但合情合理的诉求解释解决到位,对特别困难的帮助救助到位,对既不合法又不合情理的解释解答到位,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制止到位,对应解决而法院又无力解决的尽快与县委、政府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协调,研究解决方案,寻求解决办法。
三是重视完善审执阶段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力争从源头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在审判阶段,建立案件审理质量保障机制,除办案质效评估考核和错案责任追究外,把审判人员办理案件的数量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结合起来,纳入审判人员综合评价考核体系,督促审判人员及时向当事人解释、说明法律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官后语、裁判文书附相关法律条文、加强裁判文书说理等方法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帮助其辨法析理、定纷止争。在执行阶段,加快执行信息网络化进程,保证采取的执行措施、执行效果等能够及时告知当事人,建立与申请执人的沟通联系渠道,尽力满足其知情权,力求做到执行阶段各个环节更加透明、公开,增加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理解和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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