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涪城区“两个四、一个五”健全全区低保制度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07-11  发稿编辑:景秀丽

       自1997 年开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以来,绵阳市涪城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低保工作方面的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和应保尽保的原则,深入宣传低保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建立“两个四、一个五”的工作制度,全区初步形成了以三条保障线为主体的、完善的城市居民基本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止5月底,全区有10503户19648人享受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全区月支付最低生活保障金219.3万元。
       涪城区以居民收入多寡为基础,依据国家低保政策,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将低保对象分为暂时贫困家庭、一般困难家庭、重点困难家庭和三无家庭四类,并根据各类家庭的具体情况确定3个月、6个月和1年的复查期。针对四类低保对象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做到工作完善,重点突出。通过复查2011年第一季度,全区有170人被取消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格。
       坚持“四个严格、五个不批”,规范低保办理程序。在低保户申报、审查、审批、复查过程中,各级部门坚决做到严格政策、严格把关、严格程序、严格纪律,对于隐瞒收入、申报材料不全、不提供赡养和抚(扶)人收入证明及上述材料失实、公示后有异议查证属实、拉关系托人情办低保等五类违规情形,坚决做到不办理、不批准,将城市低保工作做到办理过程全程公开透明,努力实现“阳光低保”。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