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记者从三台县人民法院获悉,目前,在三台县芦溪镇购买某楼盘的34户业主撤回了对某房产开发公司的起诉,房产开发公司兑现了承诺,为业主优惠了购房款。 据介绍,这34件易诱发群体性事件的集团诉讼案件,经过用“心”办案,既消化了矛盾,又切实保护了开发商和业主的合法利益。
今年10月,在三台县芦溪镇购买某楼盘34套房屋的46位业主,要求房产商退还已缴纳的水、电、气、有线电视设施配套费8000至12000元及违约金1万余元,未果,便多次到相关机关闹事,还集体阻断过绵三路。其中一业主专程到成都、绵阳请来两位律师咨询,得知,若通过诉讼,业主的官司能赢。
三台县人民法院芦溪法庭受理此案后,积极稳定业主的情绪,通知房产商到庭,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同时,将该案情况汇报法院主要领导,组成合议庭合并审理这34件案件。庭审中,双方分歧意见很大。其根源在于开发商预先制作的房屋预售格式合同存在瑕疵,水、电、气、有线电视设施配套费应当计入成本,并由买方承担,预售合同约定水、电、气、有线电视到户并不能界定为相关规费必须由卖方承担。开发商表示,公司与业主曾有口头约定,愿意为所有业主协调办理部分税费的减免手续,若原告坚持起诉,将不再履行该口头约定。在法官的劝解下,开发商愿意继续履行口头承诺,协助所有业主协调办理部分税费的减免手续,并愿意向每位业主优惠房价2000元。接着,法官向其中领头的三户业主讲清道理,分析继续诉讼的利弊,希望他们撤诉后能再带动一批业主撤诉。通过领头业主的说服,其余31户业主在11月24日和25日撤回了对房产开发公司的起诉,经过法庭协调。11月30日,房产开发公司兑现了承诺,为业主优惠了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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