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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财险绵阳市分公司客户服务规定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11-07  发稿编辑:景秀丽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司行政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客户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营业场所临柜人员以及查勘定损理赔人员应统一着工作服,佩带工作牌。未着工作服或佩带工作牌的,发现一次扣50元。禁止大声喧哗,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闲聊、玩游戏、上网聊天等,发现一次扣50元。
       第二条 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凡客户来访时,公司在岗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客户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都要给客户一个满意的答复。对职责(权)范围内的事,若手续完备,首问责任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之其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不要让客户多跑或白跑。对非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并根据客户来访事由,负责引导该人到相应部门,让来访客户方便、快捷地找到经办人员并及时办事。对不遵守首问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50-500元的处罚。
       第三条 待人接物要举止文明,做到站姿挺拔、坐姿端正、行走稳健;聆听专注、目视对方、轻言文雅、使用文明用语。如发生对待客户态度生硬、推诿或与客户发生语言冲突等现象的,处罚50-100元。
       第四条 所有对外服务的公司电话应在铃响三声内接听。同事电话铃响时间较长时,应主动代为接听。
       第五条 在柜台接待客户时应微笑服务,主动问候;在办公室接待客户时应起立,微笑相迎,主动让座。
       第六条 客户离开时,应主动送行,友好告别。重要客户应送至门口或汽车旁。
       第七条 营业场所应设置服务引导员或有明确的服务引导标识;明示服务时间、服务守则和办事程序;开辟配有座椅、饮水机、阅览架、客户意见薄和笔等服务设施的客户接待区。
       第八条 客户办理投保、变更、退保、索赔等保险手续时,营业人员应指导客户填写相关单证。
       第九条 其他相关规定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规范手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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