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江显合,1970年入伍,1973年入党,转业后在公安局,2001年退休后一直从事法医司法鉴定工作,在鉴定过程中,坚持“独立、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用实际行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援助弱势群体,化解矛盾纠纷,受到当事人的称赞。
上门服务,不计报酬。江显合从事专职法医鉴定已有8年,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和残疾人的行为能力鉴定,一直坚持上门服务。一次,为平武县徐塘乡陈姓老人的伤残鉴定,下了公共汽车,又走了十几里山路,返回时公共汽车停开,徒步走了两个多小时,到家已深夜11点过。这种情况经常遇到,却毫无怨言。江显合经常说,司法鉴定副业刚刚起步,要靠鉴定人的热情服务和过硬的鉴定质量来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司法鉴定事业才能快速发展。实际工作中,他也是这样要求自己的,8年多来,他坚持上门服务达74次。
援助弱势,减免费用。2008年8月份,游仙区村明村七组36岁村民林美兵帮人拉牛不慎翻车,造成胸椎体爆裂性骨折,因交不起住院费,住院不到20天出院,目前穿衣、洗漱、大小便、翻身、进食完全依赖护理,江显合受委托后,多次上门开展鉴定,看到这一家五口,失去主要劳动力,房屋破旧,伤心的落泪,当时决定鉴定费、差施费等1500元费用全免,并且尽快出具鉴定报告,一家人非常感动,送上一面“真诚感谢你用正义的援助之手,为我们维护合法权利和希望”的锦旗。
在受理当事人委托中,不仅多次减免鉴定费用,还经常自己出钱给当事人解决食宿费或返程费用。据初步计算,这几年少收入鉴定费用二三万元,自己贴出去的费用上千元。
科学鉴定,减少失误。从事专职司法鉴定工作以来,江显合以第一鉴定人身份出具的鉴定报告近3000份,投诉率为零,采证率达98%。对重大、疑难、争议案子的鉴定采用合议制,由三名以上鉴定专定集体讨论,多次拒绝一方当事人的好处费,没有发生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在受理委托过程中容易引起矛盾纠纷的鉴定,耐心向当事人说明不能鉴定的理由,引导当事人用调解的方式解决。江显合说过,鉴定人不是商人,不能唯利是图,鉴定人要讲政治、顾大局。作为一名老党员,他履行了党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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