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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01-04  发稿编辑:刘庆

   完善信息技术产业政策,是新时期应对国际竞争、加快产业发展和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举措。从我国实际出发,着眼于世界发展的大趋势,应当把信息技术产业政策放在经济政策体系的优先位置,突出政府的有效引导,明确战略方向,制定市场规则,完善体制,健全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一) 依托国家重大工程实现核心技术的突破

    依托重大工程和科技专项突破核心技术,在一些产业领域已有成功经验。项目的实施应围绕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攻克技术难关,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着眼于实现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发挥国家的组织协调引导作用,制定规划,整合力量,精心部署,培育创新群体,积极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重大工程和科技专项建设的新模式。努力掌握一批事关国家战略利益的核心信息技术,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信息产品,研制一批体现产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信息装备。对已经部署的重大工程和科技专项,应当抓紧组织实施,抢占未来竞争的制高点。

    (二) 鼓励使用国产首台首套产品  
 
    国产首台首套信息技术产品进入市场难度大,是制约信息技术产业自主创新的突出问题,应当尽快解决。为此,需要修订招投标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建立支持首台首套的招投标程序。完善信息技术应用政策,发挥政府采购鼓励创新的功能,建立财政资金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制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自主创新产品和技术。对购买首台首套国产产品的用户,国家可以通过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贴,或通过减免税收、提供买方信贷或风险担保等方式给予支持。面向农村和中西部地区需求,推广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服务。面向行业信息技术改造、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加快国产信息技术产品的研发和应用。

    (三) 大力推进电信、计算机、广电“三网融合”

   “三网融合”是电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的发展方向,也是促进互联网、遏制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的客观要求。应搞好统筹规划,有序推进业务、网络和终端等融合。加快制定业务许可、互联互通、网际清算等政策等政策,允许电信网和广电网业务双向准入。探索建立网络和信息资源共享的新机制,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加强网络运营、设备制造、应用服务、系统集成等各环节的密切合作,培育网络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业态。深化电信管理体制和广电运行机制改革,逐步建立证监分离、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行业管理体制。规范内容管理,健全监管手段,强化监管职责,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管制度。

    (四) 建设国际信息技术产业基地

    信息技术产业是高度国际化的产业。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应面向国内外市场,在更大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全球范围内合理配置并有效利用资源,全方位加强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形成开放型产业体系。顺应全球化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我国比较优势,把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结合起来,提高信息服务业国际化水平,构建微电子、计算机、元器件以及软件和服务外包等若干独具特色、国际领先的产业基地。履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义务和责任,加强政府间协作,建立协调应对机制,妥善解决信息技术产业领域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国际争端。

    (五) 实行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财税政策对产业发展影响很大。为了鼓励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需要国家在财政和税收上加大支持力度。财政性资金应重点投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的研发攻关,同时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的作用。针对大企业创新动力不足和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不强的问题,有必要通过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等政策加强引导和扶持。对于微电子、软件、关键元器件等战略重点,可以采取增值税转型、加速折旧、有差别的出口退税等支持措施。对于参与跨国并购和资产重组的企业,应尽力避免双重征税,降低企业投资风险。落实研发投入的税前扣除政策,鼓励信息技术企业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

    (六) 建立支持创新发展的风险投资机制

    信息技术产业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明显,其发展需要宽松的金融环境。通过风险投资支持创业和创新,健全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是发达国家发展信息技术产业的重要做法。建立健全我国的风险投资机制,关键要活跃资本市场,完善投资进入和退出机制,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为信息技术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辟更为灵活便利的融资渠道。同时,积极组建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鼓励科研成果作为生产要素参与投资,形成以社会资本为主体,政策支持、市场化运作的风险投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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