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台县计划生育“三金”工作会议精神和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计划生育“三金”工作的通知(三人领办〔2015〕11号)的规定,为全面实施《四川省奖扶、特扶对象资格确认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工作流程及操作规范》,认真做好2016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工作,三台县柳池镇采取“四民措施”认真做好2016年计划生育“三金”工作。
强领导,明责任,服务于民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是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低生育水平稳定和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是心系计生家庭切身利益的具体表现。柳池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建立了“三金”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社会事务计生办主任为第三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四权分离”,督促和协调相关部门及村(社区),切实履行人口与计生工作职责,密切配合抓好落实。
严政策,保质量,保障于民
以《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通知>》(川人口〔2007〕27号)、《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川人口办发〔2013〕39号)等政策文件为依据,扎实稳妥、依法开展“三金”工作,重点把好了“五关”即:调查关、评议关、公示关、复查关、审批关。当年新增对象做到了复查面达100%,继续享受对象复查面不低于10%。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根据情况进行了抽查。强化了年审工作,严格把好年审关,已享受对象到镇社会事务计生办接受了年审,审查相关资料,依据奖励扶助条件,得出结论,已享受对象签名确认,受理人签名确认。
广宣传,强知晓,取信于民
2015年我省提高了特别扶助标准,重点通过PIP系统强化了适龄人群宣传,由柳池镇配合县卫计局统一制作宣传告知单400余份,分发到每个村、每个社。同时,通过“柳池之声”广播栏目大力宣传,并要求各村(社区)在村级广播二级扩大站实施重点宣传,要求从事“三金”的计生干部开展经常性的政策培训和技术练兵活动,使计生干部熟练掌握政策,确保政策宣传不走样。通过宣传,让群众知晓了政策的内容、申报条件、扶助标准和申报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众都能及时享受政策,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严程序,简手续,方便于民
简化了奖扶、特扶办事程序,根据规定,2016年取消了村级申报、村级公示,取消了本人书面申请、取消了目标人群见面调查表。
如实填写《知情群众调查表》,调查人员对每一新增对象调查走访知情群众不少于3人,重点调查婚姻史、生育史、节育史、收养史、户籍、居住地等情况,如实填写了《知情群众调查表》,如果被调查的知情群众陈述内容基本一致,可以简化为一张调查笔录,由被调查对象分别签名确认。
镇初审,今年继续坚持“镇主要领导在奖特扶对象《申报表》和《退出审批表》上签署初审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的程序。省扶转国扶程序,省奖励扶助对象转入国家奖励扶助,镇年审后,符合国家奖扶的,直接在档案上备注省扶转国扶即可,不需另做个人档案。
奖励扶助特殊程序,继续坚持放宽奖励扶助特殊程序试点县申报条件,取消申报试点县“上年度或本年度新增奖扶对象达到1000人以上”的规定;对夫妻一方已享受奖励扶助的特殊程序对,另一方新申报对象取消入户调查、村级评议程序,需要在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中备注配偶的档案号。
简化报送申报表,由14张简化为7张,根据省卫计委2015年10月13日会议精神,2015年12月22日前,将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条件对象,确因无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居民身份证无法扫描等特殊原因无法正常进入奖特扶系统的,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镇乡社会事务计生办公章后,同申报表、汇总表一并报县卫计局政策法规股。
(三台县柳池镇人民政府 杜章毅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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