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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鹭林里的枪声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09-28  发稿编辑:韩春梅

 

“羊肉未吃着,空惹一身膻。”这俗语近日在四川省江油市铜星乡活生生上演。9月21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

曾宝贵,1966年生,四川省江油市铜星乡农民,小学文化。因出生在饥饿年代,早年他什么都吃,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致富后,生活温饱了,鸡鸭鱼肉也不再是稀罕物。可他渐渐对这些家常便饭吃腻了,便想换一下口味。他走亲戚时,看到雍家老房子树林里栖息着许多珍贵野生动物——白鹭,就起了歹意。

回家后,曾宝贵把那杆私藏在阁楼上的火药枪拿出,进城看望读书的女儿时,又顺便买了火药、铁砂。今年1月26日18时许,曾宝贵把火药枪装到一个化肥纺织袋里,鬼鬼祟祟来到江油市铜星乡福长村2组雍家老房子林地处,看看四周无人,就把枪架在树桠上,瞄准一只栖息的白鹭,勾动扳机。随着一声巨响,林子里的鸟儿全都被惊得飞了起来,遮天蔽日。令曾宝贵沮丧的是,因为长期不摸枪,准头大降,刚才那一枪,连鸟毛都没有打下一根。曾宝贵不信邪,蹲到地上又往枪里装火药铁砂。可他才忙完,跟前就立了两双脚。他抬头,两名警察已威严地站在了他的跟前。原来,刚才的枪声把巡逻民警吸引了过来。巡逻民警当场查获火药枪一支。经鉴定,查获的火药枪系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枪支。

案发后,该火药枪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9月21日上午,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曾宝贵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曾宝贵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曾宝贵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零六个月。
(梁柱生 程立雪 兰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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