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男子在路边吃烧烤,将车停在路中间,为让道将人打伤。近日,经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涪城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军某、林某、陆某、川某、洪某有期徒刑6至10个月不等的刑期。
今年7月3日凌晨,被告人军某、林某、陆某、川某、洪某等人到绵阳城区某烧烤店吃宵夜,并将所驾驶车辆停在道路中间,当被害人俞某驾车经过要求移车时,被告人军某、林某、陆某、川某、洪某等人拒不移车,双方发生争执,后竟不顾烧烤店老板劝阻,对被害人俞某进行殴打。当被害人俞某跑离现场时,被告人林某、陆某、川某、洪某等人仍不罢休,继续追逐、拦截被害人俞某并进行围殴,致被害人俞某全身多处受伤。在打伤被害人俞某后,被告人林某等人回到烧烤店又用酒瓶等物将被害人俞某停放该处的轿车砸坏。经鉴定,被害人俞某人体损伤程度属轻伤,其被砸车辆损失价值人民币1791元。
后被告人军某、林某、陆某、川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军某等人还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秦家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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