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男人却骑一辆花里胡哨的女式电瓶车,巡警感到奇怪,问了一句,没想却破获一起盗窃案。11月9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
沈亚军,1976年生,四川省江油市居民,初中文化,从小不学好,经常偷鸡摸狗,是个惯犯。今年6月23日中午,沈亚军窜到一小区门口,相中一辆样子很新的黑色奇蕾牌女式电瓶车。沈亚军从裤袋里掏出经他改造过的、能折叠的管钳,钳断锁在电瓶车与楼梯铁栏之间的链锁,之后用自己锉制的万能钥匙发动电瓶车,就大摇大摆地骑了出来。
到了街上,看到两名巡警正骑警用摩托过来。为了表示镇定,他故意放慢车速,同时“欣赏”起街景来。
警用摩托跟电瓶车并行。坐在摩托车后面的那名警察侧头随便问了一句:“你一个大男人,怎么骑女式电瓶车?”沈亚军故作镇定地笑笑:“我的摩托车坏了,所以骑老婆的电瓶车。”警察说:“你这么胖,不怕把车子压坏?”沈亚军笑笑:“不怕,这车子质量过硬。”
这时,小区门口冲出一个女人,边撵边喊:“他偷走了我的电瓶车,抓住他!”沈亚军闻言,正要加速,可警察比他反应更快,一下子将车头往右一拐,拦住了沈亚军的去路。沈亚军回头看了一眼,对警察狡辩说:“那是我老婆,正在闹离婚,她要了房子,那这车就该归我。”可细心的警察发现,电瓶车上的钥匙并不像原配,而像自制的,就没放他走。沈亚军想冲到人行道上,可马路牙子很高,估计冲不上,再说还有两个警察虎视眈眈,二比一,哪是对手?就只好放弃。
这时那女人追过来了,警察问:“他说你是他的老婆?”那女人电瓶车被偷,已气得不行;现在又被蟊贼这要占口头便宜,更是气上加气,就扇了沈亚军两记耳光。
后鉴定,被盗电瓶车价值3145元。
11月9日上午,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沈亚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第64条之规定,判处沈亚军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兰有斌 梁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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