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案情简介:张某、何某等52名农民工在重庆垫江人孙某带领下,来到绵阳经开区某建筑工地5号楼从事木工、泥工、杂工等工作,小老板孙某领取了三十多万元的工程款后在近半年时间里只给他们发了少量的生活费用,而且由于孙某管理混乱,经常被罚款,被建筑公司要求停工撤场,这些农民工十分担心拿不到工钱,在绵阳市总工会曾经帮助讨回欠薪的民工何某建议下,焦急地来到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
办案过程:
在接到这些农民工的投诉后,市总工会法律援助站当即启动绵阳市总工会和绵阳市司法局农民工法律援助联动办案机制,并指派市总工会法律援助站(全国调解能手)徐强同志、市法律援助中心(全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林军同志共同办理此案。承办人员当即开展调查取证、分析案情并提出办案思路。
通过了解得知:张某、何某等52名农民工分别来自重庆、贵州和绵阳等地,他们从2014年初起陆续到绵阳经开区某建筑工地5号楼做工,该楼由重庆某建筑公司负责修建,孙某与该建筑公司的一名负责人签订了劳务分包协议,孙某组织重庆、贵州、绵阳等地农民工来工地从事木工、泥工、杂工等工作,因孙某分包的工地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质量问题,迫使其提前停工撤场。撤场后民工们找孙某要求结算工资,孙某欺骗民工说施工单位未拨付工程款,指使民工围堵项目工地,但问题仍然未得到解决。在市总工会法律援助站曾经帮助讨回欠薪的民工何某建议下,找到总工会法律援助站。承办人员根据案情,确定了采取非诉讼协商化解矛盾的方式,分别组织孙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和工地总承包商项目部负责人宋经理进行了多次协调。接访后的当天下午1点,工作组立即召集承建单位重庆某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劳务分包人(孙某)、民工代表召开了民工群体性欠薪协调会,各自陈述了引发民工欠薪问题的原因。据了解,民工反映欠薪问题属实。主要是因为劳务分包人(孙某)按工程进度,在建筑公司领到工程款后,未先支付民工工资,而是将部分工程款挪作它用。后又因工程出现管理质量问题,被承建单位勒令提前停工退场,孙为了弥补撤场后的损失,孙一方面散布建筑公司没有拨付工程款转移矛盾,另一方面则擅自提高工程结算单价、恶意造假增加民工人数和工资金额,致使孙某开出的工程结算单,仅劳务费一项就高于合同金额近30万元,双方在工程结算问题上分歧严重。
鉴于工程结算分歧较大,经过反复协商,提出如下意见:一是民工工资欠薪问题不容置疑,必须兑现民工的工资;二是搁置争议,先解决民工欠薪问题;三是双方尽快现场核定工程量;四是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合理的工程取费标准;五是准确核定民工工资册。按照此意见,各自分头开展工作。
经过6月3日调解,在各方完成相关核定事项后,于6日、9日、10日、11日,承办人员在经开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的支持参与下,又先后组织项目总包单位负责人宋经理,建筑公司、孙某和民工代表多方,召开了5次协调会,对工作组提出的五点意见,逐一进行反复协商沟通、逐条进行落实,最长的一次协调会就连续调解长达13个小时。其间还邀请了曾经通过工会成功解决劳动争议案的民工张某到场,提供目前的人工费取费标准,帮助和参与工会调解。在总包单位和建筑公司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办案结果:
建筑公司同意垫付超出合同金额30万元的人工费用,孙某所造部分亲属工资仍存在争议,由孙某在前期已截留的工程款中自行负责解决。双方达成了书面协议。协议达成后,在承办人员、经开区劳动部门、经开区派出所的共同见证和监督下,先后于6月9日、6月11日,分两批次向重庆、贵州、遂宁等地的50位农民工共计发出欠薪545788元。至此一起涉及外地民工群体性欠薪案,在工会、司法、劳动、派出所的共同参与、协同配合下得到圆满解决。
点评:本案不仅涉及到农民工劳务费问题,而且牵涉到工程劳务分包问题,并且如果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得不到解决的话,将严重影响农民工工资的解决。本案能够在一周之内就顺利解决,得益于工会、司法和劳动监察建立起来的联动机制和办案人员的高度负责。群体性欠薪事件通过非诉讼调解方式迅速解决是能够取得的最好效果,如果群体性欠薪事件不能及时处理化解,极易转化为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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