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安昌镇一桩八旬老人长达八年继承房产纠纷案,在当地法官的悉心调解下,仅用20天就得以成功调结,彻底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弥合了濒临破碎的亲情。
原告刘某某现已近80高龄,在1975 年被告张某某年仅5岁时就将其领养。2005年,原告丈夫去世,留下了一套房屋,因为年事已高,且与养子张某某关系不错,因此,原告一直未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继承。后继子张某某再婚。刘某某开始担心自己去世后,再婚的儿媳会分割丈夫留下来的这套房屋,让“肥水流了外人田”。于是刘某某便多次找继子张某某,要求将他们应共同继承的该房屋进行分割继承并赠与其还未成年的孙女,即张某某的女儿。
继子张某某虽表面同意该意见,但是,当双方准备到县公证处签订赠送协议时,张某某却不知为何“变卦”不予签字,公证赠与不了了之。此后,双方虽多次协商,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矛盾日益尖锐,亲情日渐破裂。刘某某见自己年事已高,非常担心自己有生之年不能处理好丈夫留给自己的财产,遂将张某某诉至北川法院,要求分割继承丈夫张某留下来的房产。
当地法官用情用理用法,一点点化解当事人心中的坚冰,打消了各方的顾虑,经过近20天的耐心调解,终于让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将应继承的房屋共同赠与原告孙女(被告的亲女),昔日母子间纯真的笑容又重回到脸上。
“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用真诚和柔情调解家庭纠纷达到这样好的结果,我和我的当事人都感到非常满意,老太太心里的一块心病终于好了!”原告刘某某的法律援助代理人向办案法官如释重负地说。(胡大利)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