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平武法院不断延伸审判职能,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四方面加强社会管理工作,有力的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是拓展司法服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调处社会影响较大的房屋拆迁、农村土地流转、劳动与社会保障等矛盾纠纷,积极参与敏感性、群体性、突发性、涉法性矛盾纠纷的化解;加大法律调研,就劳动争议、农村土地流转、执行难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研18次,提出司法建议13份,均被政府和相关部门采纳,助推政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针对人民群众的司法新期待、新呼声、新要求和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建言献策,多次得到上级法院、县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完善与企事业单位“定点联系,定向服务”机制,了解和掌握企事业单位的司法需求,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15次;高度重视网络理政和网络舆情工作,高质、高效地办理了市县主要领导交办的案件5件,当事人均答复满意。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扎实开展涉法涉诉化解工作,实行首问责任、领导包案、领导接待日和重大案件层级报告、案件信访风险评估制度,有效预防和应对信访维稳风险,未发生 “进京”、“赴省”、“到市”等非正常信访案件。扎实开展专项化解活动,认真落实化解方案和稳控措施,风险案件全部化解完毕。积极参与构建“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着力开展“诉非对接”工作,聘请48名“特聘司法调解员”,在龙安、南坝、水晶、豆叩分片召开业务培训联席会,“诉非对接”化解矛盾纠纷435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深化司法调解,加大全程调解,有效引导和解,注重当庭履行,调解结案479件,调解率为42.5%,撤诉率为42.8%,引导当事人诉前保全526件,取得“以调息诉、以调息访、以调促执”的良好效果。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大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矫正等活动,促进“平安平武”、“法治平武”建设。
三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自觉践行司法为民。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高效能”建设,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分散型向集约型的全新转变,主动引导当事人诉求期望,积极指导举证事务,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强化巡回审判,深入开展“法官五进”活动,在乡镇设立诉讼服务站,在村(居)委设立诉讼服务点、“巡回收案点”,通过车载法庭、赶集法庭等形式,巡回审判案件716件,巡回审判率57%;加大对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发放执行救助金6.3万元,缓、减、免诉讼费3.7万元。
四是加强普法活动,提高群众守法意识。成立了“法律服务队”,以“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宣传法律,提供法律咨询,以案讲法,共就地解答、接受咨询713件(次),发放法律宣传单2800张,接待来信来访群众3160人次。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采取旁听庭审、法院开放日、庭审录播等形式,通过平武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新媒体,规范案件公开审理,接待旁听群众2150人次;让当事人知晓案件执行进展,推进“阳光执行”,优化执行职权配置,将执行权与裁决权、财产评估拍卖权分离,及时在互联网公布执行信息;让公众知悉案件裁判情况,推行裁判文书上网,符合上网条件的法律文书全部按照规定上网。
(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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