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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七次“调解” 弥合破碎亲情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6-16  发稿编辑:景秀丽

近日,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调处了一起矛盾异常尖锐的亲属间工亡赔偿金分割纠纷案件。经该院承办法官苦口婆心、以心换心,情法交融的七次耐心调解,终于促成了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不但持续多日的儿媳与公公、继女的“分钱”大战得以彻底平息,而且使早已支离破碎的亲情得到弥合,在当地传为佳话。

事情还得从3年前说起。原告李某系死者邓乙的妻子,被告邓甲系死者的生父,第三人邓丙系死者与已故前妻所生女儿。2009年9月原告李某与邓乙再婚,年仅13岁的邓丙便与李某一起生活,双方形成了继母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虽说这是一个再婚组合家庭,日子过得比较平淡,但一家人却不乏亲情。邓乙于2013年3月30日在延边县红果彝族乡进行电力安装作业中不幸触电死亡,用工方共赔偿了原告等亲属死亡赔偿金等45万余元。该款存于原告继女邓丙名下,由被告邓甲持有账户密码。如何分割该笔工亡赔偿金,三方产生了很大的分岐和矛盾,亲情也日渐破碎。经多次协商无果后,李某遂将邓甲作为被告,将邓丙作为第三人诉至北川法院并要求分得工亡金32万元。

因邓丙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依法将邓丙追加为原告参加诉讼。在“5.12”特大地震中,邓丙失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现在,法院将其追加为原告参加诉讼,又要与其唯一的血脉亲人爷爷邓甲对簿公堂,其心里很是不能接受;被告邓甲对法院的追加作法也很是不满。在第一次庭审中,双方对出庭人员有异议,对邓丙的监护人有异议,对原告的诉请更是有异议,一时间双方争持不下,“火药味”很浓,虽经法官倾力调解,但仍以失败告终。

本案的法律关系和案情并不复杂。是简单的“一判了之”,还是不管矛盾有多大,工作有多难,也要努力作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用行动作出了诠释和回答。

根据该案的双方当事人均是亲属的这种特殊关系,为了化解矛盾,弥合创伤,留住亲情,让本案能有一个圆满的结局,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地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调解。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前后七次的艰难调解,双方终于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了涉及到1000元丧葬费的分担,45万余元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夫妻共同存款4万元及家俱等遗产的继承,信用社购房贷款5万元的清偿,价值34万余元安置房一套的分割等一系列问题的和解协议。经调解后原告李某共分得现金255419元;继女邓丙分得现金119481.66元,安置房屋一套归邓丙所有;被告邓甲分得现金145 481.66元及应继承的房屋份额全部赠给孙女邓丙。

至此,一桩 “媳翁、母女”间的“分钱”大战尘埃落定,法官用爱心和真诚弥合了三个在财产纷争中早已破碎的亲情,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又增添了一个悦耳的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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