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谢邦泽从游仙区法院手中拿到了被执行人绵阳东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的灯具款35000元,他高兴地说:“我给法院写信之后,没几天他们就给我回复了,现在拖欠的货款已经全部拿到,我对这个结果很满意”。
申请执行人谢邦泽与被执行人绵阳东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货物买卖发生纠纷而起诉到游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东原公司支付谢邦泽灯具款49595.5元。判决生效后,东原公司一直拒绝履行义务,谢邦泽向游仙区法院申请执行,并通过书记市长信箱向市中院莫亚林院长写信,希望能够尽快收到货款。收到信件后,市中院高度重视,莫院长亲自督办,游仙区法院也切实加强了对双方的执行调解、加大了执行力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拖欠谢邦泽的灯具款35000元执行到位。
自网络问政开通以来,游仙区法院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网络问政领导小组,制定网络问政工作制度,确保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流程科学、工作效率和效果良好。截止目前,游仙区法院已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回复信件20余封,满意度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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