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偷学校办公室,蟊贼屡试不爽,最终被绳之以法。日前,被告人陈某因犯盗窃罪,被江油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今年6月7日上午,江油市实验中学一名保安,在校园内巡查时,意外发现一名小伙神色慌张,于是大声呵斥:“你搞啥子的?”不料,对方慌忙将手里的一只钱包扔进路边花坛,然后夺路而逃。这名保安急中生智,急忙通过对讲机请求守护大门的另一保安配合,不大一会儿工夫,行窃的蟊贼就被牢牢抓住了。经当场查核,事发当时,小偷潜入该校教学楼二楼的一间办公室,趁无人之机盗走了教职工罗某的钱包,包内有现金200元。随即,两名保安将盗窃疑犯扭送所在辖区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经民警调查,疑犯陈某现年19岁,大专文化,江油市中坝镇人。在警方政策攻心下,陈某除了供认这次盗窃犯罪行为之外,还竹筒倒豆般交代了之前犯下的另4起盗窃犯罪事实:今年4月5日上午、4月13日下午、5月23日上午、5月31日下午,陈某先后窜入江油市诗城路某单位办公室、花园路小学二楼办公室、实验中学四楼办公室、青少年活动中心六楼和三楼的办公室,趁无人之机疯狂行窃个人钱财,累计共盗窃现金2890元。
7月13日,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8月27日,江油市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
在江油市法院的公开开庭审理中,陈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向各位被害人退清了全部赃款。
江油市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主动交代全部犯罪事实,归案后积极退赃,属自首、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判处。9月5日,该院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陈某对判决表示服从,不打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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