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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员巧解两家困境 以房抵债圆满执结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8-08  发稿编辑:景秀丽

 

近日,安县人民法院用“以房抵债”的执行方式圆满执结一起大额赔偿案,使两个因一场意外事故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重拾生活的希望。

被执行人高红、徐杰(本文人物皆系化名)夫妇经营药材生意, 2011年6月27日,被执行人高红雇佣张莉之夫钟伟为其装货,钟伟在装货的过程中因绳索断裂从货车上摔下,经治疗无效死亡。张莉等于2011年7月20日向安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高红、徐杰赔偿各项损失490632元。经法院审理,判令高红、徐杰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给支付张莉赔偿款360557.8元(扣除已经支付的61124.98元,还欠299432.82元)。判决生效后,高红、徐杰未履行给付义务,张莉遂于2012年1月4日向该院申请执行。

执行人员首先着手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查明被执行人徐杰所有的住房一套,在诉讼中已进行了查封;有存款余额622.32元。2012年2月20日执行人员找到被执行人,就判决书的履行听取他们的意见,明确告知被执行人,拖延履行义务要承担加倍罚息等不利的后果。被执行人高红哭诉着说:“我们不是不愿意给付,而是确实没有钱,我们全家都在吃低保,现在一对儿女正在念初中,地震后修房还贷的款,到目前还有5万元贷款未偿还,钟伟在治疗期间我们已支付6万多元,使我们家负债累累,申请人也了解我们家情况,法院查封的房子也无法处置,该房子是徐杰姐姐家的,土地使用证是在他姐夫郑明名下。”执行人员在当地村委了解到被执行人家庭情况十分困难,村委也证实了他家里的经济情况。后执行人员找到郑明,了解房屋权属情况,郑明称:该房是其妻采取不正当的方式将房屋产权办到徐杰的名下,他将通过法律程序将房屋要回。申请人张莉一家人看到仅有的财产可能无望,带着70多岁老人和上初中的女儿上访,绝望的哭诉:“钟伟是我们家的支柱,家里老人小孩都是靠他养,现在我们只是拿回我们该拿的。”了解情况后,执行人员安慰申请人,告知一定会尽最大可能及时实现债权。

由于该房存在着错综交织的权利关系,暂时无法处置,案件的执行颇为棘手。2012年6月4日,案外人郑明对查封的房屋提出书面异议,主张该房所有权属他所有。执行人员认为要处置房子首先要解决权属纠纷,催促被执行人和异议人及时解决房屋产权归属,该执行案件暂时中止执行。执行人员并未放弃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考虑到郑明系徐杰的姐夫,用情理法理和郑明沟通,最终案外人郑明放弃了对查封房屋所有权之争,并写下书面承诺。申请人也考虑到徐杰家里实际情况,不要求对查封的房屋进行房屋拍卖,愿意以该房屋抵偿债务。2012年6月29日,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执行人高红、徐杰将其所有的一套房产作价20万元交付申请人抵偿赔偿债务,不足部分申请人自愿放弃。该案件圆满执结。

至此,该案的纠葛终于平息,申请人一家重新拾起生活的希望,被执行人一家也如释重负,重头创业,开始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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