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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法院创新调解方法 取得良好效果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2-23  发稿编辑:景秀丽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过三年重建,各项工作已步入常态,为了积极应对灾后案多人少的现状,充分运用大调解机制,创新调解方法,延伸调解逐角,取得良好效果。

结合当地少数民族聚居的实际情况,建立调解员库。邀请了120名人民调解员建成调解员库,其中有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德高望重的羌族老人、民族文化传承人等等。根据案情,由当事人自主选择自己信任的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民事案件立案后,立即告知当事人有权从调解员库中选择调解员进行调解,并根据当事人意愿,确定调解员人数,既可以由一名调解员,也可以由两名或两名以上调解员进行调解,人数不限。一般在庭前的答辩期和开庭后裁判前进行调解。由承办法官主导调解,当事人选择自己信任的调解员后,承办法官将案件材料的复印件移送调解员,并告知其在调解工作中涉及法律明文强制性或禁止性等规定,保证调解的合法性。调解时间、地点均可以在有利于案件成功调处的前提下来确定,可由调解员、当事人协商确定。尊重羌族习惯,沿用传统方法。北川羌族自治县是以羌族为主,在调解员库中就考虑到少数民族人员的比例,不仅仅让他们参与,还明文规定涉及少数民族的调解工作,可以适用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进行调解,如“议话”、“转转酒”等处理纠纷的习俗。及时确认调解内容。对于调解协议的内容,及时依法制作调解书确认其效力,甚至包括执行和解。

北川法院采取这种调解方法后不仅受理案件调解率大大提高,而且为保一方平安,促进一方和谐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年1——2月共受理民事案件213件,调解结案132件,调解率达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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