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小溪坝人民法庭的法官徒步20多公里,来到辖区——雁门山区大山深处的神龙河村,上门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年近七旬的王老汉与两个女儿达成谅解,当场签定了轮流赡养老人的调解协议。
王老汉共有两个女儿,均已成家立业,而且都嫁在本村。今年6月份,王老汉突发疾病,住院治疗一段时间出院后,生活不能自理,每天仍需药物治疗。在此情况下,两个女儿对王老汉的医疗费及赡养义务互相推诿,以各种理由拒绝赡养老人,也拒绝支付赡养费,致使老人的生活陷入窘境。经村委会多次调解,均无结果。无奈之下,王老汉便将两个女儿告上了小溪坝法庭。
法庭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负责法庭工作的副庭长陈龙贵考虑到该案是赡养纠纷案件,两个被告又是原告的女儿,而且原告以后的生活起居还要得到两个女儿的照顾,应争取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所以法官便及时、多次深入到王老汉所在的村了解其家庭的实际状况,听取群众的意见。8月10日一大早,江油法官陈龙贵邀请当地村委会主任和一名人民陪审员一同前往王老汉家里,对案件进行调解。一开始,两个女儿对一些具体赡养事项,相互指责、斤斤计较,赡养问题迟迟不能达成协议。针对俩被告的态度,陈龙贵从情、理、法、人情世故、民间民俗等方面,对他们进行了耐心的讲解和劝说。最终,王老汉的两个女儿在江油法官、村委会和人民陪审员三方的共同努力下,明白了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有了悔意,当即保证以后两人轮流好好孝敬老人,决不再做这样的傻事了。
据悉,为方便广大群众诉讼,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今年以来,江油法院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开展的“警民亲”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巡回办案力度,主动深入到当事人所在的社区、乡村、家中、田间地头等进行现场调解矛盾纠纷,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让司法服务更加贴近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做出了有目共睹的成绩,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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