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市、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警民亲”活动做好“八件实事”的要求,发挥司法鉴定在服务民生、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司法公正方面的作用,四川梓州司法鉴定所对家庭困难且急需司法鉴定的当事人迅速启动司法鉴定应急方案,及时为被鉴定人提供司法鉴定援助,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009年12月13日晚10时左右,家住三台县潼川镇禾加林茂村7组村民胡一金在山西省霍州市白龙镇韩南庄吴林喜的煤窑采煤时,因吊绳断裂而坠入16米深的井底致脊柱骨折伴脊髓损伤、截瘫,无法自主活动。矿主在支付4万元的医疗费、生活费外,再也不理不问了。
2011年8月4日,胡一金的父亲胡本志来到梓州司法鉴定所咨询司法鉴定事宜。通过了解,梓州司法鉴定所接案人员了解到被鉴定人胡一金上有70多岁的父母双亲,下有两个不满12岁的子女,其妻子也因积劳成疾去世多年,更有甚者是他的唯一能遮风避雨的家也被患精神病的弟弟烧光了。现在家中唯一能挣钱的顶梁柱胡一金也因工致残,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得知这一情况后,梓州司法鉴定所随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立即将胡一金的情况上报三台县司法局和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第二,当天安排3名具有丰富鉴定经验的鉴定人到被鉴定人胡一金的家中现场进行司法鉴定。第三,为被鉴定人胡一金提供鉴定绿色通道,免收一切鉴定费用。第四、在认真执行司法鉴定程序规则和质量文件的基础上,尽快出具鉴定报告。
2011年8月9日,被鉴定人胡一金的父亲胡本志在拿到“胡一金之伤残等级为二级伤残”和“胡一金的护理依赖程度为大部分护理依赖”的鉴定报告后,激动地对鉴定所林春所长说:“感谢你们及时为我们提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给我家解决了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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