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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检察院成功为被害人争取司法救助金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07-24  发稿编辑:景秀丽

       2011年7月,游仙区检察院以一篇《特殊的生日礼物》向社会报道了检察机关不是就案办案,而是在办案过程中,把执法为民真正体现于检察实际办案中,通过人文化办案,积极开展刑事受害人救助工作,真心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努力做到“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力求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受到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天真可爱的王英及弟弟王健是魏城镇两名留守儿童,父母外出打工由家中爷爷奶奶照看。2010年4月3日,对于王英一家无疑是一场“噩梦”。两个孩子溜到马路边玩耍,被邓某某驾驶的货车撞到,造成王健当场死亡,王英左下肢缺失,阴道口、尿道口损伤的惨痛后果。从此,被害人一家以泪洗面,悲痛万分。5岁的弟弟王健走了,而6岁的小姑娘王英面临的是巨大的医疗和康复等费用。虽然司法机关对被告人邓某根据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被告人还要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能力的确有限。该案移送游仙区检察院院审查起诉后,对于受害人王英这样的具体案例作为检察机关怎能袖手旁观?为此,公诉部门和控申部门紧密配合,根据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实质及我院《刑事被害人救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及时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杨德辉检察长及分管副检察长数次和魏城镇党委政府协调王英的低保问题,多次和区委政法委联系为王英争取司法救助金。
       2010年6月29日下午,游仙区检察院杨德辉检察长率领何强、王建副检察长以及公诉、控申等部门的相关同志前往居住南河路王英家居住的出租房内,亲自将游仙区为目前金额最大的一笔司法救助金计三万元送到了王英母亲陈美容的手上。凑巧当天正好是王英小姑娘7岁的生日,杨检拉着王英的手说:“小姑娘,祝你生日快乐。希望你以后要像张海迪阿姨学习,积极地接受治疗,坚强地面对生活…”王英的母亲眼中噙满泪水,接过司法救助金,满怀感激地说:“我们家长会积极地对王英开展治疗的,谢谢检察官,感谢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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