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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记得回家的路吗?——别让爷爷等太久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05-27  发稿编辑:景秀丽

       一对小夫妻生下一个孩子,还未断奶就外出打工,这个年仅8个月大的女婴,就由留守乡下的爷爷、奶奶一手带着。突然有一天,小两口要离婚,理由竟是他们带着的孩子是儿媳与第三者生下的。判决离婚后,他们与孩子割舍不下,自己的儿子也要求其亲生父亲来领孩子,双方僵持不下。离婚五年,申请执行三年,2011年5月25日,在四川省绵阳市安县人民法院艰辛执行下,活泼可爱的小女孩终于回到了母亲的身边。分别时,孩子哭得泪人似地拉着爷爷的手不放,爷爷红着双眼哽咽着对孩子说:“孩子,要常回来看爷爷,记得回家的路吗?别让爷爷太
久!……”
 

       恋爱时我们不懂爱情

       肖紫怡是安县花荄镇人,1997年,她与同在绵阳打工的盐亭县人吴柱认识了,交往一段时间后,两人便开始同居生活。在父母的催促下,两人于1999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两人逐渐发现,彼此间有不少的毛病,各自心怀不满,常常发生口角。渐渐的,婚前的激情不再,面对新生活都心灰意冷起来。就连休假时,大家都各玩各的,有时玩通宵了,白天一回到家倒头就睡,婚姻早已名存实亡。
       婚姻的寡淡无味,让他们开始怀疑恋爱时海誓山盟,自问当时倒底看重对方的是什么。肖紫怡更叹息自己的青春年华将付之东流,于是,在朋友面前有意无意的流露出这种忧怨。在一次朋友聚会中,微醉中的她终于与另一位心仪男子发生了性关系,她满足于这种感觉。没过多久,她就发现自己常有呕吐、嗜睡的现象,她先以为是没休息好,就没当回事。又过了一段时间,在朋友的提醒下,她到医院检查,结果让她大吃一惊,原来她怀孕了。她清醒的知道这肯定是别人的种子,与吴柱无关。但她仍执意要这个孩子,2004年11月的一天,肖紫怡生下了这个女孩,取名吴靓。

 

       离婚了把孩子还给我

       有了孩子后,吴柱也想好好过日子,他开始对母女俩疼爱有加。但肖紫怡却在担心和失落中度过一天又一天,她担心迟早有一天会暴露这个天大的秘密,失落的是有了孩子就没有更多的时间外出了。
       度日如年的日子,后来在她软缠硬磨下,吴柱终于同意她跟他一起出去打工,8个月大的女婴自然就交给了吴柱年届花甲的父母带着。但好景不长,一些风言风语就传到了吴柱的耳朵里,说他的女儿长得不像他,让他对老婆多注点意。有一次,夫妻俩又为一点生活小事吵了起来,吴柱就气呼呼地问,这孩子究竟是不是他的?肖紫怡闪烁其词,这更让他心里像吃了一只苍蝇一样难受。
       两人因婚前相互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夫妻共同爱好,加上生活方式、信念差距太大,致使夫妻矛盾加剧。2007年11月12日,肖紫怡向安县法院起诉,要求与吴柱离婚,自己抚养女儿。吴柱此前一直怀疑女儿不是他亲生的,这次更坚定了他要去作亲子鉴定的决定,不料,鉴定后孩子果然与他没有血亲关系,他羞愤难当,执意要女儿的亲生父亲来,才可变更抚养权。安县法院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准予离婚,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意见不统一,于是作出如下判决:一、准予原、被告离婚;二、非婚生女由原告肖紫怡抚养,并承担全部抚养费;三、夫妻共同财产,在吴柱处存款9.5万元,肖紫怡分得4.5万元,其余全部财产归吴柱所有。判决后,吴柱不服,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绵阳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吴柱认为肖紫怡道德败坏,过错在先,这孩子必须叫其亲生父亲来领他才给,随后便将孩子交其父母抚养,拒不交还肖紫怡,也不支付肖紫怡应分得的4.5万元财产。
 

      

       感同身受执行风紧火急

       肖紫怡为要回孩子,四处找人与吴柱交涉未果,2009年7月13日,她向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安县法院执行干警多次找吴柱做工作,因女吴靓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肖紫怡与他人同居所生,不是吴柱亲生,因此吴柱对肖紫怡心中生恨,拒不变更抚养关系,将女儿到处隐藏,使执行工作难以进行。
       案件久执不结,申请人肖紫怡到法院的情绪逐渐激动暴躁。安县法院肩扛压力,想了多种方式给吴柱及其家人做工作,仍未见成效。因吴靓与吴柱一家无血缘关系,两家人情绪都不稳定,万一发生意想不到的事,后果不堪设想,院领导及时将这一情况分别向安县、盐亭县、绵阳市妇联、政法委、人大作了书面汇报,请求协助做吴柱及其家人的工作,但均无进展。

 

       多波折会战团聚有望

       今年2月,安县法院再次抽调精干力量攻坚,组成专案执行组。该执行组接收此案后,详细阅读案卷材料,认真研究分析案情,多次找到案件当事人吴柱及其家人做思想工作,讲解法律知识,要求其将女儿交由肖紫怡抚养,同时给肖紫怡做工作,考虑到吴柱的父母帮助管理、教育孩子多年,劝其放弃应分得的4.5万元夫妻财产,抵作吴柱父母几年来抚养女儿的补偿,肖紫怡表示同意。于是执行组又找到吴柱做工作,要求履行义务,不料,吴柱仍拒绝履行。
       4月14日,绵阳中院在全市开展百日大会战,要求集中人力、物力执结一批重大疑难案件,安县法院将该案件作为重点要攻破解决的案件,由院长刘平安负责指挥,分管副院长尹伟亲自抓落实,执行局局长具体督办。很快,专案执行组拿出了执行方案,提交院审委会讨论决定,如吴柱仍抗拒执行,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移交公安机关侦查,按拒执罪处理,在移交前,再做一次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讲解法律知识,如仍不履行,可先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尽可能给吴柱改正错误的机会。
       5月23日,执行组又一次找到吴柱做工作,在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对吴柱进行司法拘留。被拘留后,执行组到拘留所给吴柱讲解法律知识,做思想工作,并找到吴柱的父亲,姐姐等家人做工作,讲明利害关系,吴柱的家人思想终于做通了,答应将小女孩交其母肖紫怡抚养。但考虑到吴柱父母这六、七年的抚养付出,要求肖紫怡再给支付一部分补偿费。院领导看到情况在向好的方向发展,立即安排干警进一步做好双方协调工作,争取和解。于是,执行组立即通知肖紫怡,讲明情况,并做通肖紫怡的工作,她同意放弃4.5万元外,另再拿3万元给吴柱的父母,作为抚养女儿的经济补偿。双方终于达成协议。

 

       想回家要记得来时路

       从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养成一个将近7岁的漂亮小姑娘,从丫丫学语到孩子已能帮爷爷拿烟袋了,也能帮奶奶提菜篮了,可现在,说走了就要走了,当爷爷、奶奶的心里无论如何也割舍不下。
       5月25日一早,年老体弱的奶奶照常给小孙女梳头,可梳得比平常任何时候都要慢,吴靓关切地问:“奶奶,你是不是又生病了?要不要我去打电话找医生?”看着刚刚懂事的孙女,即将要走了,这一走就不知何年何月能再见,老人的心都碎了。她说:“我没病,梳子太小了,靓儿的头发长多了变长了,不着急,奶奶慢慢梳。”其实,她多想就一直这样梳下去。
       当天下午,吴柱的父亲将吴靓送到安县法院办公室,早已等在那儿的肖紫怡伸手去抱孩子,吴靓却怯生生的往爷爷怀里钻。肖紫怡眼泪花花的对孩子说:“跟妈妈走,以后我们还去看爷爷,好不好?跟妈妈走,妈妈找你找得多苦啊!……”孩子仰头望着爷爷,泪水流了出来。两鬓斑白的老人用长满死茧的手为孩子擦着脸上的泪水,对执行法官说:“我还要跟孩子单独照个相”,承办法官马上作了安排。双方办完手续了,老人又掏出200元钱塞到孩子手里,抱着她问道:“以后要回来看爷爷吗?还记得回家的路吗?别让爷爷等太久……”孩子早已泣不成声,只是“嗯、嗯”的边答应边点头。
       肖紫怡抱走了孩子,老人又紧跟着跑上前说:“孩子要上学了,记着还有一样东西我忘带了,给她打预防针的那个本本,没有那个,她没法报名,你抽空来拿回去。”要走了,老人拉着前来为他照相的法官手说:“麻烦你了,请一定把照片寄给我,孩子的奶奶出门时给我说了好多次,她等着要这张照片,谢谢你了!”法官紧紧握着老人的手说:“老人家,我一定把照片给您寄去,您多保重,孩子不会忘记您的!”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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