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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弱势群体的“保护伞”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02-13  发稿编辑:景秀丽

       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切实解决“告状难”问题,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平等参与诉讼,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创新思路,整合资源,畅通便民司法救助渠道,实施弱困群体“关爱工程”,积极构建了统一、规范、协调、高效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为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
       江油法院结合辖区实际,逐步建立健全以法定经济救助为基础,政府救助和社会救助相结合的经济救助机制。出台了科学、规范的司法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救助范围,规范救助程序,强化救助管理,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并落实好对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的诉讼、执行费用的缓、减、免交工作;同时,与公安机关联合完善了交通事故受害人救助制度,努力拓宽经济救助渠道,扩大救助面,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为更好地服务当事人,江油法院一是实行了诉讼指导、法律咨询制度,更好地为弱势群体案件相关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认真做好困难当事人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统筹规范临时生活救助,对其中患大重病、重残等类家庭提高救助标准,加大救助力度;三是强化诉讼指导,推行审务公开,大力做好信访接待、风险提示、诉讼指导、法律释明等工作,提高困难当事人的诉讼能力;四是积极探索便于人民群众诉讼的方式,采取电话立案、假日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等灵活多样的立案方式方便困难当事人诉讼;五是开展巡回办案,改变等案上门、坐堂办案方式,不定期携卷下乡,进村入户,实行巡回办案,大力推行“一步到庭”的简易速裁模式,对一些简单案件实现当场立案、就地审理,切实减轻弱势群体当事人的诉累。
       江油法院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法律援助性质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好刑事案件为被告人指定委托辩护人、民事案件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先予执行等规定,探索建立了各项配套工作制度;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面,在继续加强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对未成年犯,以及在就业过程中被侵权贫困家庭毕业生的法律援助,保证法律的各项规定能够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
       江油法院一方面将司法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有效互动衔接,扩大司法救助制度内容,实行法律咨询和立案风险告知服务,改善弱势群体进入诉讼后的不利地位;一方面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等关心和支持,联合司法、民政、基层政府、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援助中心等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弱势群体案件纳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消除弱势群体“诉讼难”问题。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时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由专业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使弱势群体能及时通过诉讼程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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