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9日上午10:10分左右,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驻平武项目部工人佟万志(大桥镇胡民村村民,男,现年32岁)和黄小林由施工队队长杨贤兵安排前往2462m中段井下作业,路面积雪结冰脚没有站稳,从2462m平硐外放矿处滑落,因头部受伤严重,抢救无效身亡。
大桥镇政府在得知消息的第一时间,党委书记王正斌立即组织召开紧急工作会议,安排布置家属安抚和死者善后工作——兵分三路:一路由分管安全的领导、安办主任、派出所所长赶往出事地点调查取证;一路由工会主席、派出所干警会同县公安局、县安监局人员在医院守护死者尸体;一路由党委书记带领镇长、副镇长和司法所长前往死者亲属聚集地点(富华大酒店)安抚亲属,稳定情绪,商讨死者善后工作和赔偿事宜。
2011年1月10日一大早,大桥镇政府、平武县安监局、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武县总工会、平武县司法局、平武县公安局共同参与“大调解”,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平武县富华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对这次矿难事故进行了调解。从早上8:00一直到第二天凌晨2:00,经过两天两夜的鏖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第23条(国发[2010]23号)和新的《工伤保险条例》(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结合死者家庭供养人口和经济状况,坚持自愿、平等、协商和互谅互让的原则,企业和死者家属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赔偿金额突破60万元,在平武县首次实现“同命同价”。
一、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驻平武项目部赔偿佟万志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54万元(伍拾肆万元整)。2011年1月11日支付10万元,其余的44万元在2011年1月15日之前全部付请。
二、佟万志的女儿佟代宇和佟亦菲的抚恤金由双方根据国家政策有关规定(按照现在标准计算,两个小孩应领抚恤金12.96万元),共同在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通过这次“大调解”,给在场参与调解的所有亲属上了一堂生动的、刻骨铭心的法制课,他们悲伤、愤怒和冲动的情绪终于转变为平静、理智和感激。死者的父亲和妻子紧紧握住书记的手,满含热泪地说:“谢谢书记!谢谢法律!谢谢党和政府!如今,农民的命,也值钱!”
目前,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驻平武项目部已经如期履行了《调解协议》,于2011年1月15日已经将全部赔偿款付给了佟万志的家属,两个小孩的抚恤金正在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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