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往返被执行人所在地1200余公里,为袁某等7名外地民工讨要工资。12月16日,当让这些外地民工拿着他们的血汗钱时,紧紧地握住法官们的手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2008年10月15日,重庆市某建筑公司授权其项目经理高某某全权代理安县雎水镇、秀水镇灾后相关民房重建工程施工。2009年2月17日,家住四川省双流县九江镇某村的袁某开始在高某某负责的安县雎水镇东林村、秀水镇九一村、五星村的灾后民房重建工地从事泥工工作直到2009年8月。项目完工后,高某某便不知去向,袁某29590元血汗钱讨要无门。
与袁某同在一工地的还有来自邛崃、雅安等地的其它6名民工。同样的原因,完工后高某某不知去向,他们也没再拿到工钱,7名民工共计近10万元工资。迫于无奈,袁某等人便向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0年8月,仲裁裁决重庆市某建筑公司应在收到裁决书20日内一次性支付袁某等7名民工工资98400元。但该公司认为高某某的在安县工地管理情况他们概不清楚,现人又不知去向,便迟迟不履行给付义务。
年关将至,7名民工焦虑万分,他们大多家庭困难,都想带着钱回家安心过春节,结果却两手空空。11月16日,袁某等7名民工向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安县法院迅速受理此案。该院领导十分重视,立即决定特事特办,由执行局长李强负责抓落实。执行局专题开会研究执行方案,安排执行局副局长黄证全带领干警立即远赴重庆万州异地执行。安县到被执行人所在地单边里程达600多公里,往返一次就是1000多公里。到达万州当天晚上,黄副局长就与干警分头找到该公司相关领导,耐心、全面地向他们宣讲解释法律。
经深入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又看到灾区法院法官为了民工工资这么远来劳累奔波,该公司领导感动了,便叫让干警先回去,公司现在回款有点困难,只要一有钱马上就解决。根据以往执行经验,为保证执行不落空,干警们又在当地蹲守了两天两夜,并反复与公司领导交换意见,最后,公司负责人出面表态在限定时间内一定把款汇过去。
回到院里后,哪怕钱一天没到帐上,干警们的心都是悬着未落地,接下来的日子,干警几乎隔天就与公司联系一次,催促汇款。
12月15日,该公司一将98400元款汇到帐上,干警们在第一时间就通知了袁某等人。12月16日上午10时,在安县法院,当7名远道而来的民工拿到他们的血汗钱时,紧紧地握住法官们的手哽咽着说不出话来。法官们从办公室将他们送出法院门口。在他们深情的注视下,7名民工踏上了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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