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县将“大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和举措,抓认识、促重视,抓体系、促格局,抓机制、促衔接,抓落实、促化解,全县“大调解”工作机制新、亮点多、成效大,使群众不断熟悉大调解、信任大调解、拥护大调解、发生矛盾纠纷时首选“大调解”。“大调解”工作的不断创新和深入扎实开展,为安县的社会和谐稳定、灾后重建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全力参与 实现“检调对接”
为加强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增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的团队和大局意识,搭建真正的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平台,该县全面实施“行政调解员、法官、仲裁员联系乡镇,行政调解员、仲裁员联系法院”和“人民调解进法庭、仲裁庭,人民调解进行政机关和公安派出所”及“人民检察院全力参与‘大调解’,实现‘检调对接’的“两联”、“两进”、“一参与”机制, 该机制实施以来,全县“大调解”同下一盘棋,遏制了矛盾纠纷化解中推诿扯皮现象,全县80%以上的矛盾纠纷通过这一创新机制得到有效化解。
“四级十次” 独特调解凸显成效
为最大限度发挥大调解的独特优势,避免矛盾纠纷升级,努力实现“疑难纠纷不出县”,安县在普遍推广的“三级九次”调解制度的基础上,创新实施“四次十级”调解制度,即在组、村(社区)、乡镇各调解3次都不成功的情况下,县“大调解”协调中心亲自组织第10次调解,仍不成功的,建议并引导纠纷当事人通过司法调解解决纷争。“四级十次”调解制度实施以来,该县“大调解”协调中心亲自调解或牵头调解疑难纠纷达117件,使疑难纠纷在县一级得到有效化解,全县因矛盾纠纷越级上访或非法上访案件大幅下降。
交通事故 “无缝对接”调处
为切实有效化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安县建立了交通事故“大调解”中心,县司法局、公安局、法院分别在该中心设立人民调委会、行政调解室、巡回法庭,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于一体,真正实现了“三大调解”无缝对接,使法律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大批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通过建立调解、诉讼、赔付一站到底的绿色通道,使交通事故处理诸多难题得到破解,处理程序公开透明,促进当事各方相互沟通、理解和支持,公安交通管理信访案件大幅减少;调解人员服务群众意识得到增强,处理交通事故能力得到锻炼和提升,同时有效缓解了公安交警警力不足的局面。
疑难纠纷 “专家”会诊化解
安县在“大调解”工作中建立了“专家会诊”式的大调解机制,将全县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法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具有多年调解工作经验的司法行政工作者、调解员组成有近百名成员的“疑难纠纷专家调解团”。调解“专家”们分布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行各业,在县“大调解”协调中心的领导下,对全县重点乡镇、重点纠纷进行巡回会诊把脉,并直接参与调处疑难纠纷。全县遇到哪方面的“麻烦”,就找哪方面的“专家”,召开联席会议,共商化解方案。今年以来,全县通过“专家会诊”化解疑难纠纷达86件,确保了案结事了。
行业矛盾 “第三方”调解
行业矛盾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安县积极引入“第三方”调处机制,组建了县级医患纠纷、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劳动争议等多个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并延伸至行业基层领域,将人大、政协代表充实到调解员队伍,建立了行业纠纷“缓冲地带”。通过配备专业人民调解员,为矛盾双方搭建起“第三方”互信平台,切实将行业矛盾纠纷有效化早、化小、化了。截至目前,全县通过“第三方”化解行业矛盾纠纷达130余件。
安县大调解机制建成以来,调解资源得到有效整合,调解信息互通共享,“三大调解”无缝对接,排查工作不留死角,化解措施全面到位,今年以来截至目前,通过大调解化解矛盾纠纷4773件,其中县“大调解”协调中心指导化解226件,督办48件,指派73件。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大调解协调中心主任钟思亮及各级大调解中心主任亲自调解重大疑难纠纷86件,全县98.5%的矛盾纠纷被化解在基层,大量积案、老案、难案被有效化解,“大调解”成为了安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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