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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法院为新北川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11-08  发稿编辑:刘庆

    为加快灾后新北川建设,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完成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三年重建,两年基本完成”的目标任务,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从灾后重建开工的第一天起就担当起了新北川建设的法律护航者。


    在最近的灾后重建重大项目山东大道的建设征地强制拆迁的过程中,北川法院积极献计献策,腾出大量时间和人力为顺利解决强制拆迁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出谋划策。10月24日、25日正逢周末放假休息时间,因山东大道建设征地出现拆迁难问题:北门加油站、擂鼓加油站、绵阳洪盛化工有限公司及部分农户等企业单位和个人不了解政府发布的拆迁政策和法律,不顾大局利益,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拆迁补偿协议、拒不履行拆迁补偿协议,对山东大道的建设造成了一定的阻碍,使其一度出现停滞状态。为恢复施工进度,推进建设,县委、县政府紧急召开各部门商讨对策方案,必须在十天内解决这一大难题。北川法院副院长申东,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李安禄、政治处主任李昌平、执行局祝继红、禹里法庭庭长王保山、行政庭庭长吴永莉等人员主动放弃了周末休息时间,积极参加对山东大道建设征地强制拆迁的研讨方案。从10月24日下午1点到25日中午12点,他们连续高负荷工作长达二十个小时以上,晚上也只休息了三、四个小时。查法典、找证据、作预案,每一个细节都精心核对,确保在法律范围内,尽快解决山东大道建设征地中的拆迁问题,同时最大限度的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争取在时间和效益两方面都取得胜利。北川法院连同县发改局、县物价局、县法制办等多个部门群策群力,经过激烈的讨论和实际可操作性论证,最终作出了《山东大道建设征地强制拆迁方案》。该方案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合法、合理原则,尽可能考虑被拆迁人的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并特别区分对待了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地上构建筑物的补偿标准。《山东大道建设征地强制拆迁方案》是北川法院和县政府多个部门的集体智慧,在我国目前尚未制定统一的《行政强制执行法》,有关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实施程序等内容还不够具体明确的大背景下无疑为此次新北川建设、山东大道征地拆迁的推进作出了具体部署,规制了政府在强制拆迁中的行政合法性,为尽快解决被拆迁人与政府的矛盾起了重要作用。


    10月25日,在刚刚作出《山东大道建设征地强制拆迁方案》后,法院派员协同县发改局等部门同志前往山东大道征地拆迁现场,为拆迁工作提供现场法律指导和摄影录像的证据保全措施指导。


    依据《山东大道建设征地强制拆迁方案》在尽一切可能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力争达成补偿协议的指导思想下,山东大道建设征地拆迁现场很快传来捷报:以北门加油站为首的拒不签署拆迁补偿协议或拒不履行拆迁协议的大部分被拆迁户于10月26日,即《山东大道建设征地强制拆迁方案》实施次日已与相关部门达成了拆迁补偿协议,并签署了拆迁补偿书,至此《山东大道建设征地强制拆迁方案》取得了重大成效。


    此次《山东大道建设征地强制拆迁方案》制作过程中,北川法院勇挑重担,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不辞辛劳,为山东大道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积极探索法律途径,为灾后新北川建设顺利进行保驾护航。法院人的不懈努力和辛勤工作,为政府行政活动树立了法律威信,鼓舞了士气;为党和社会解决了极重灾区强制拆迁执法难的问题,使山东大道的建设最终得以顺利实施。(北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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