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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平武县普法历程 展示宣传教育成果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11-01  发稿编辑:刘庆

    30年来,平武县司法行政机关在县委、人大、县政府、政协的领导和监督下,紧紧围绕中心,积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为构建和谐平武,加快平武法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据统计,“一五”普法至今,全县共有70余万人次接受普法教育。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平武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三五”普法期间,平武县司法局被评为全省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平武县腾飞法律服务所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法律服务所;在“四五”普法期间,平武县人民政府被评为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县先后有58人被评为省、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或优秀工作者,有36个单位被评为省、市普法工作先进集体。
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始终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始终坚持以服务县委县府中心工作为目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谋划、开展、检查和验收都按照县上提出的“生态立县、水电强县、旅游兴县”的战略目标,以服务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城乡治安整治、信访维稳、环境整治、灾后重建等工作为着力点,扎实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始终坚持以《宪法》学习为核心。在整个普法过程中,我们始终将《宪法》作为重要内容,通过学习教育,全县公民宪法知识和宪政意识得到普及,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的意识得到增强。三是始终坚持以领导干部学法为重点。普法中,我们坚持把领导干部放在学法对象的首位,坚持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充分发挥了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


    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了“四个转变”:第一、实现了“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实现了由单纯普及法律知识向提升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了单一手段普法向运用综合手段普法的转变。实现了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依法科学管理的转变。


    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凸显“四大”亮点:全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积极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全力打造四大教育基地。依托县委党校建立了党政干部法制教育基地;依托职业中学、乡镇法制宣传学校、社区普法站建立了260个城市居民和农村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依托各中小学建立了32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依托平武县看守所建立了平武县法制警示教育基地,进一步拓宽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渠道。探索建立科学实用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学法登记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了“两大”提升:一是队伍建设得到提升。普法队伍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不断壮大。目前,全县共建普法机构93个,有村(社)级以上专(兼)职人员279名,普法宣讲骨干93名,法律志愿者队伍10支,普法讲师团26个,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制度建设得到提升。在工作实践中,制定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实施、检查和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相关工作制度,特别是在全市最早将普法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的目标考核,确保了普法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在纪念地方人大设立30周年之际,我们回顾平武县法制宣传教育走过的光辉历程,无不体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坚强领导和深切关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全面开展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不断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平武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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