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了做好2008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我局印发了年检通知,并在绵阳日报、绵阳晚报等媒体上刊登了年检公告。截至2009年5月31日,绝大部分市级社会组织已依法接受了年检,但仍有少数社会组织尚未年检。
请尚未年检的社会组织务必于2009年6月15日前到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依法接受年检。逾期我局将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二OO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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