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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市化肥市场价格问题及建议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03-08  发稿编辑:刘庆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决定,自2009年1月25日起取消化肥价格限制政策,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为适应变化的新形势,我局组织了对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后价格监管的调研,分别从生产、流通环节、化肥使用情况、农资协会反映、新闻媒体宣传、化肥用户等方面,多角度了解、掌握一手资料,就物价部门在化肥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后如何加强价格监管进行探索。


    当前我市化肥市场及价格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后,化肥价格、流通放开后将产生以下影响:


    一是在货源充足时,经营者相互刹价,争客户,农民得利,经营者无利,形成优胜劣汰,赢利与否取决于为农服务质量。


    二是在货源紧缺时,将导致价格猛涨,经营者有货就赚钱,农民由于价格高,将减少投入,对农业生产造成负面影响。还将给经营假冒伪劣者提供市场和机会,出现坑农害农现象。


    三是化肥储备将受到很大影响。化肥是特殊商品,常年生产,季节需用,放开经营和价格,高进高出,低进低出,淡季不储备,旺季都去抢货源,不仅增加工厂的储备压力,还将造成价格大幅上涨,给农业生产带来不利影响。


    四是农资流通网络建设不完善,行业资源没有整合。由于农资经营的全面放开,全市除供销社系统培植的11个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外,现有的3500多户农资经营户,经营规模小,实力弱,在面临市场供需紧张时,将会出现供应不及时,价格快速上涨,甚至出现肥荒,农民无肥可买的现象,耽误农时、影响农业生产。


    目前我市四个地震极重灾区零售商主要精力和资金大都在灾后农房建设上,基本无化肥库存。


    政策建议


    放开化肥价格和经营后,为保障化肥供应,保持市场稳定,进一步加强化肥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完善价格监测制度,增强化肥市场价格调控,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完善市级化肥储备调控,扩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我市虽然已于2006年以绵府发(2006)7号文件建立了市级化肥农药储备制度,明确了13300吨(尿素3300吨、碳铵10000吨)的储备规模,但与全市农业化肥常年50余万吨的总需求实际和全国化肥淡储数量1600万吨、四川省化肥淡储数量30万吨的规模相比,其储备量和贴息资金均太小,只能确保农业救灾需要,而无力调控供不应求和价格持续上涨的市场变化。因此,应按照200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保障化肥生产供应政策措施中“今冬明春化肥淡储量要达到春耕用肥的20%以上”的要求,增加市级化肥农药储备规模和贴息资金,常年的化肥淡储总量应达到7万吨、贴息资金100-120万元,才能保障抗灾救灾、调控市场等应急农资供应需要。


    2、建立市级化肥价格调节基金机制。为减少存储企业的储备风险,建议我市政府根据国家《价格法》的相关规定,从2009年起建立“市级化肥价格调节基金”(以下简称“调节基金”),以抵御储备期的价格风险,弥补存储企业因价格巨大波动造成的亏损,在化肥价格波动较大时平抑市场物价。


    3、争取承担国家、省级化肥储备,建立相应的存储网点。鉴于省内的川化集团、省农资集团分别承担了国家约30万吨、省30万吨的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按照国家《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对化肥淡储区域设立在主要粮棉生产大省的要求,结合我市粮食主产区的实际,在完善做好市级化肥储备的基础上,政府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省内承担国家、省级化肥储备单位在我市布局存储网点,最好是在粮食主产区,每县设立一至二个辐射全县的存储企业,直接将化肥储进基层终端销售网络,实现一储到底。这样不仅大大节约仓储成本和运输成本,而且还可以弥补我市部分县市区未建立化肥储备的不足。


    4、大力推行农资的连锁配送经营。目前无论是供销社系统推进的“新网工程”建设,还是商务部门开展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其基层的农资零售超市和农资农家店都是便民惠民的“民生工程”,政府应给予更多的政策,鼓励和引导农资流通企业发展连锁配送经营,规范经营行为,继续开展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农资供应“两放心”(让农民使用放心化肥、放心农药)、“三到户”(商品供应到户、技术服务到户、质量承诺到户)和“三配套”(测土、配方、施肥)活动,不断提高农资经营服务水平,打击假冒伪劣经营,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让党和政府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5、创新农资综合直补办法。对当前实行的农资综合补贴,可以借鉴国家实行的“家电下乡”和农机购置补贴模式的发放方式,直接补给农民。这样可减少补贴的跑冒滴漏,也可以理顺流通体制。


    6、在全国范围内开通农资商品运输绿色通道。各级政府应从关注民生、支持“三农”、增加农民收入出发,把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参照国家支持鲜活农产品运输的政策,开通农资商品运输绿色通道,对农资商品的运输实行免收或减半收取过桥过路费,降低农资流通成本,减轻因化肥运输增大流通成本转嫁于农民的恶性循环。


    7、强化价格监测制度。化肥价格放开后,应加大对化肥价格的监测力度,在现行监测制度的基础上,扩大监测品种的范围,比如对各类专用肥价格的监测。最好是借鉴灾后重建建材监管经验,由上级物价部门拨专项资金在乡镇聘请义务监督员,扩大监督面,及时发现掌握农资等价格变化情况,保证农资价格平稳有序。


    8、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农资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对农资价格违法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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