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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物价局加强法制宣传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8-04-28  发稿编辑:
        《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来,绵阳市游仙区开展了一系列大型宣传教育活动,使《价格法》逐步深入人心,让干部群众知法、懂法,自觉做到守法、用法。
        在宣传内容上,做到了突出重点,兼顾其他。突出了《价格法》在价格法律法规中“母法”的主导地位,以《价格法》为重点,同时广泛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四川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管理条例》《四川省定价目录》等法律法规。
        在宣传层次上,做到了“三层结合”,全面推进。即以物价干部为“核心层”,作为普法的重中之重,以乡镇、村和区级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各级各部门的收费和价格管理员、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义务监督员为“紧密层”,作为普法的重点环节,以经营者、消费者、缴费者为“辐射层”,作为普法的“延伸链”,全面普及《价格法》。在“核心层”的学习上,重点抓好物价局内干部职工的学习,把好“局门”入口关,实行执法上岗“通行证”。至今为止,区物价局有18名干部,除一名今年初进入的新职工而外,其余17名均参加了价格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分别取得了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颁发的价格执法证。
        在宣传方式上,做到了以局部带动整体,以区物价局为中心,向社会辐射,宣传工作有声、有色、有势。在区物价局内,每年均开展了以提高价格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为目的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素质能力建设”活动。
        2001年以来区物价局在国家、省、市报刊、杂志、媒体上发表各类稿件400件左右,省、市物价局专期采用达到16期。通过宣传使《价格法》逐步深入民心,广大群众已经基本懂得如何使用《价格法》这支有利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宣传效果上,达到了让群众懂得了政府管理价格的重点职责是“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95%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可以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管理部门特别是区级物价局的主要职能和重点是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搞好价格服务;懂得了政府管理价格的三种形式,即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明确了哪些价格应该管,哪些不应该管,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了管理到了位,但不越位、不错位;懂得了价格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及处理方式;懂得了物价干部的历史使命及重大责任。使群众明白了物价部门是区域内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的执法主体;明白了当消费者的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游仙区物价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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