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游仙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一直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避免发生拖欠劳动者工资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主动加强监察,积极处理欠薪投诉案件,运用法律的武器帮助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5年8月20日,游仙区居民张某、刘某、陈某走进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实名投诉某公司法人罗某拖欠她们数月工资,导致他们生活困难,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经初步核查后,正式立案调查。办案人员多次上门调查,罗某都以种种理由拒不配合,这给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8月24日,办案人员再次联系罗某,从做人做事到政策法规再三引导教育,罗某终于答应处理此事。8月25日,罗某来到游仙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办案人员在确认罗某所属公司存在拖欠工资违法情形后,对罗某进行了法律教育,最终罗某意识到其行为触犯法律法规,当场承诺他回公司后一定兑现他公司所拖欠的工资。9月1日,罗某兑现了他的承诺, 张某、刘某和陈某得到了他们的工资。
该案件虽只是一起简单的工资纠纷,但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保证程序公正的前提下,兼顾办案质量和效率,处处凸显办人性案,办放心案,以“突出小微服务”的工作作风服务于社会。(赵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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