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司法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司法所办公装备使用管理,确保办公装备正常使用。
对司法所办公装备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因装备老化、毁损严重、无法使用的物品装备,要求及时上报登记,统一上报报废。因被盗、被抢,导致物品装备毁损、丢失的,要求及时报案,登记上报,因管理不善,造成物品装备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禁挪用、出售、出借和私人占有司法所办公装备。违规使用的,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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