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从2013年起在全县推行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把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经费统一纳入县财政预算。全县0—3岁计划生育子女中女孩4893人,每人每年保费30元,分意外身故保险、残疾和烧伤,意外伤害医疗两种,保额210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20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额1000元),保险期为一年。
盐亭县2013年全面启动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相继出台文件、县人民政府成立推进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督促和目标考核等。将保险政策、理赔程序、提交材料等定期与保险公司沟通,分乡镇将独生子女保险报案卡发到每户0—3女孩家庭。坚持每周督促进度,全县关爱女孩意外保险工作全面落实。
截至9月23日,全县实现保费146790元,惠及4893户计生家庭,解决了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受到计生家庭的普遍欢迎。(杨惠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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