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日,江油市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据单位申请,对市境内一医疗机构过期盐酸哌替啶注射液(杜冷丁)、盐酸吗啡缓释片(吗啡)等4类64支(盒)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了监督销毁。
大队通过检查核对入库清单、储存使用记录,确认无误后对其进行了监督销毁。此次销毁采用先毁型、后焚烧,最后深埋的方式进行,大队卫生监督人员现场对销毁情况进行了备案记录。
下一步,该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对江油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的监督,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全市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认识,确保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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