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游仙区医疗服务监督管理,提高个体医疗机构自身管理水平,游仙区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根据游仙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游仙区个体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简称方案),成立了由区卫生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和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游仙区个体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并向全区个体医疗机构下发了《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局关于印发<个体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全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的个体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诊所基本标准》和《游仙区个体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评定标准》进行自查和整改。
实行个体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将进一步提高该区个体医疗机构的自身管理水平,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将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为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良好、安全的就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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