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盐亭县自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以来,全县各级党政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全力配合,人口计生部门真抓实干,广大群众无私奉献,全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人口增长得到了有效控制,计生工作质量明显提升。据统计,全县累计少生人口30余万人,有效缓解了人口对资源和环境的压力,有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实现富民强县,经济腾飞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与时俱进的盐亭人紧紧围绕高位求进、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一次又一次实现了人口计生工作的新跨越、新突破、谱写了人口计生工作新篇章。
一、肯定成绩着眼未来,夯实协作联动基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进城务工人员不断增加,人口流动性不断增强,新时期人口的管理和服务面临新的挑战。实行部门联动,建立实有人口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是搞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必由之路。2009年以来盐亭县人口计生局与公安局、卫生局、监察局、工商局、法院相继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计生公安协作建立实有人口管理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计生卫生服务管理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建立计生纪检监察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计生工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五部门分别重点围绕:计生公安围绕实有人口登记、管理、服务和常住人口、流动人口违法违规生育处理以及人口信息采集;计生卫生围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和新生儿出生缺陷预防;计生监察围绕抓好党员干部和职工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计生工商围绕做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宣传教育;法院围绕对人口计生非诉讼行政案件执行开展协作等工作进行密切合作。通过推进部门联动,综合施治,资源共享,实现了人口信息互通,提高了信息准确率,有效解决了单一靠计生部门采集实有人口信息难度大的问题。
为把计生公安协作联动工作推向深入,今年3月盐亭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副县长、公安局长为组长,人口计生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公安局、人口计生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出台了《计生公安协作联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二、部门协作联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扎实推进“五项制度”,加强实有人口管理。一是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县计生公安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作为联席会议召集人,由两部门轮流召集相关人员每两月开一次联席会议,按各自职责任务通报情况,交流相关信息,及时研究实有人口管理中涉及计生、公安执法中需要协作的重要问题,针对协作联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督促检查监督计生办、派出所开展协作联动工作,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执行联合工作日制度。计生办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公安派出所要密切配合,在每月25日至26日的联合工作日(节假日顺延,派出所与管辖乡镇计生办商定时间),片区民警与计生干部一道联合开展工作,重点排查出生死亡人口,违法违规生育对象,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采集人口信息按部门需求分类,录入相应数据库,双方必须有工作记录。三是执行相互告知制度。计生办要及时掌握新生儿出生、人口死亡、流动人口等信息,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给辖区公安派出所,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时,要规范使用《入户告知》,严格依法及时立案处理违法违规生育,收取社会抚养费必须使用正规票据。四是执行违法违规生育处理协助制度。计生部门要加大对违法违规生育的处理力度,在收到的公安部门反馈违法违规生育入户情况后,必须在30日内完成调查处理,并征收社会抚养费。派出所应结合履行社会管理职责,将配合计生办的管理服务工作纳入工作目标任务,积极支持计生办依法处理违法违规生育,对拒绝、阻碍计生干部依法执行公务和诽谤、殴打执行计划生育的公务人员、扰乱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秩序,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人员,依法予以打击处理,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正常进行。五是执行考核奖惩制度。计生、公安部门必须明确在建立健全计生公安协作完善实有人口管理联动机制中的共同职责和分工职责,出台考核实施细则,量化人口统计登记误差、违法人员摸排、违法违规生育立案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新生婴儿规范上户、流动人口管理等重要指标,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奖惩兑现力度,增强联动机制活力。
(二)完善“两项措施”,实现资源共享。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措施和预防出生缺陷的措施是优化人口结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要措施,人口计生卫生联动协作可以发挥更好的作用。卫生部门发挥在妇幼保健、新生儿出生缺陷干预、社会公共卫生服务、群众健康知识宣传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人口计生部门利用在计划生育宣传、生殖健康咨询、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人口基础信息获取和基层管理服务网络建设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各级医疗卫生和有资质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在开展孕期保健、接受住院分娩对象时,严禁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口终止妊娠,人口卫生部门做到定期收集、核查医疗卫生、妇幼保健机构和有资质的人口计生服务站的相关信息,及时依法处理违法违规生育行为,计生卫生两部门相互协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三)“部门互动”,实现“一盘棋”格局。随着人口流动性的不断增强,我县拥有个体户11000多户,私营企业840多户,就业人员达63000多人,人口发展呈现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工商部门有着监管市场、与市场主体紧密联系的职能优势,有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普遍联系消费者的群众优势,有着触角遍布城乡的体制和队伍优势,能够在工商注册和年检验照时及时提供与计生工作有关的信息,人口计生部门在计划生育宣传、人口基础信息获取、基层管理服务网络建设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和便利条件。两部门协作互动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建立合作共赢的长效协作工作机制,既可壮大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力量,又可较好地弥补人口计生服务和管理方面的缺陷,发挥综合治理职能,实现管理,服务“一盘棋”格局。
(四)“关口前移”遏制违纪行为。有效遏制违法生育,规范生育秩序,稳定低生育水平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合力,计生、监察协作联动是为切实抓好党员干部和职工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尤其是抓好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群众明白“依法生育受奖,违法生育受处理”的思想观念,人口计生部门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平台共享优势,准确获取违法违规生育个案,及时对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违法违规生育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和立案查处,县纪检、监察局充分利用对党员干部和职工的强大监督管理作用,予以提前介入调查,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以正面典型为榜样,以反面典型为警示,增强党员干部模范遵守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自律意识。
(五)“强化执行”处理非诉案件。计生法院协作联动主要围绕对人口计生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开展协作。人民法院对计生行政案件可提前介入,对计生行政案件优先受理。实行立案免费行政庭审查优先,裁定及时,执行局执行“非诉”案件优先并免收执行费,指导并监督计生部门办理行政案件,做到每一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实体合法,避免发生行政诉讼或败诉,同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公益,对正当诉求予以支持。
盐亭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部门协作联动,开展综合治理适合中国国情,是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的关键措施。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政府调控,部门联手,群众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成为解决人口问题的必要措施。盐亭计生、公安、卫生、监察、工商、法院等部门将更加齐心协力,精诚团结,密切合作,把协作联动工作做得更好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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