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游仙区对低费用段住院补偿方案进行了调整。对参合农民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后,单次住院总费用不超过400元的,在补偿时取消起付线,直接按其总费用的60%进行核算,并纳入门诊统筹基金单独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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