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一季度,全市累计保障城乡低保776939人次,其中城市低保累计保障286382人次,当月保障95377人;农村低保累计保障490557人次,当月保障163381人。累计支出16711.6万元,城市月人均补助水平288.23元,农村月人均补助水平172.4元,切实保障了广大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我市一直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建立了科学准确、公正公平、阳光透明的低保审批程序和办法,积极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信息化平台,加强开展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督促各地完善乡镇审核、县局审批的两级流程,建立每级公示制度,确保“应保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标准的一个不进,超过保障标准的一个不留”。
我市严把入口关,要求资金的申请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条例的规定执行,完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部门资金划拨的科学性,保障资金流转顺畅,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监督,会同财政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对各地低保资金进行检查,或组织各区县交叉检查和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实行社会化代发,在所有有条件的地区全部推行社会化代发,由银行或农村信用社通过“一折通”,直接发到低保对象手中,确保了低保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我市还加快建立健全了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临时救助为补充,以医疗专项救助相配套,以其他各项优惠政策为支撑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全力保障和改善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陈振宇 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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